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广东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06号)精神和相关要求,经各地市、省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逐级推荐、评选,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广东省自强模范30名、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40个、广东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50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0-83372175
电子邮箱:scl_zlb@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6号
邮政编码:510000
附件:
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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