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委)、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税局、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广东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十二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民 政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卫 生 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背景
“十一五”期间,我省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得到改善,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以基本养老、医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由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刚刚起步,政策制度还不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为做好“十二五”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残疾人普遍参加社会保险,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
——落实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以各地残疾人优惠政策为基础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逐步扩大提高社会福利范围和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广东省残疾人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补助标准和范围,残疾人因病、因灾等困难得到救助制度保障,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形成制度,并有普惠和特惠措施。
(二)完善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收入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分类施保”政策措施。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三)落实《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按规定做好两项制度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工作,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困难的残疾人要给予临时救助。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专项补贴制度,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与专项生活补贴相结合,改善和提高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
(四)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加强对残疾人各项救助的制度衔接,推动将低收入残疾人纳入教育、就业、住房等专项救助范围。确保因病、因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得到及时医疗救助、生产、生活等临时救助。
(五)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按规定落实残疾人相关社会保险补贴和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政策,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政府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补贴,并按实际赵勇人数给予岗位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不中医疗保险。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范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六)逐步提高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属于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字符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将残疾人符合规定的康复项目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逐步扩大伤保险职业康复受益面;逐步提高伤残军人保障待遇。
(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和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实行城乡统筹养老保险的地区,要按照规定对重度残疾人及其他参保困难残疾人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八)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的进程,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从业残疾人员、残疾人农民工、灵活就业残疾人和残疾人自由职业者参加各类保险的优惠政策,探索特别参保渠道和特殊保障制度,维护残疾人特殊人群的权益。
(九)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推进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24号),在制定扶贫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扶贫易地搬迁、小城镇建设等工作总体规划和目标时,要按照“统筹考虑、优先安排解决”原则,要将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重度残疾人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列入重点、优先安排对象,确保他们在享受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基础上,得到特别扶助的政策安排。在实施住房改造建设中,要根据残疾人户的特殊困难和生活需求,实施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十)以各地现有优惠政策为基础,研究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推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针对特定残疾人的专项社会福利制度,减免贫困残疾人生活用电、用水、门诊挂号、诊疗费等,逐步提高残疾人生活福利水平。
四、检查及总结
(一)各地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计划,明确任务、量化指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指标纳入残疾人事业统计范围。各地按照统一指标项和时限、质量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三)各地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进行年度检查和督导,省将组织年度抽查和专项检查。
扫一扫,关注广东残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