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实施方案--配套实施方案之六----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十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广东省有各类残疾人270万,绝大部分残疾人都需要借助用品用具补偿功能、辅助生活、参与社会活动。让残疾人了解用品用具信息,帮助他们得到适宜的用品用具,是各级残联组织的重要工作,也是开展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的目的。
由于残疾人用品用具品种类多,特异性强,生产批量小,利润低,导致生产和销售发展缓慢,同时,受经济条件的限制,相当部分残疾人还无力购买所需的用品用具。因此,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虽然开展多年,但多数残疾人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残疾人仍然得不到需要的用品用具。
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是由各级残联组织实施的一项服务性工作,为使这项工作持续有效发展,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建立9个普及型假肢装配点(含假肢使用功能训练点),培训一批假肢矫形器装配训练技师,为2588名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
(二)推广使用功能补偿型矫形器,完成1.4万件矫形器的装配任务。
(三)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15万件。
三、主要措施
(一) 纳入规划,加大扶持
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残联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服务体系
各级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是同级残联的直属事业单位,是本地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中心,接受残联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是非盈利性的服务机构。各级残联要对现有供应站进行调整思路,彻底改变以副养主、单纯经营的做法,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配备得力干部,落实工作场地,提供经费保证,开办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供应服务网络,网络由省、市、县三级供应站构成,各级供应站按照《广东省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络管理办法》,建立业务联系机制,相互协作,有机配合,广泛联络残疾人用品用具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家,形成全省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生产、供应、服务行业体系。
依托全省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网络,建立假肢矫形器装配服务体系。按照根据民政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假肢与矫形器装配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省选择9个地级市建立普及型假肢装配站,未建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地方,依托省长江假肢矫形器装配服务站,建立假肢矫形器装配点,广泛开展假肢、矫形器装配业务。
(三)传播信息、普及知识
广东省残疾人用品用具综合服务站和各市级供应站调查收集所辖区域内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产品种类、价格、质量和经销情况,残疾人对用品用具的需求情况,供应服务机构运转情况等有关信息,纳入中国残联和广东省残联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用品用具信息服务。
组织专业人员,编制用品用具使用手册,指导残疾人了解相关知识,合理选择、正确使用用品用具。
利用各类社会传媒、宣传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用品用具的产品信息和使用保养等有关知识。
(四)质量监督与管理
通过全省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掌握残疾人用品用具产品质量情况,宣传产品质量要求,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供应服务体系。
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质量监督与管理,做好产品质量投诉的管理和处理等工作。
四、经 费
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
(一)中央经费:用于全国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基层服务机构的用品用具样品配置,贫困残疾人的补助。
(二)省级经费:
1.用于全省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2.普及型假肢装配站的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假肢零部件、装配、机构运转的费用补贴。
3.用于为贫困残疾人购买用品用具的补贴。
4.用于基层服务机构的用品用具样品配置。
(三)地方经费:
1.用于贫困残疾人安装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和购买残疾人用品用具的补助。
2.用于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开展服务的日常经费补贴。
3.用于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含假肢装配点)开办服务项目。
(四)社会筹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贫困残疾人购买用品用具、装配普及型假肢及矫器给予资助。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3年进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工作中期检查;
2005年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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