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东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0-03-18 字体: [大] [中] [小]

粤残联[2010]46号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文件精神,具体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中关于“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要求,根据省政协提案信息无障碍推进落实措施和省委徐少华秘书长“政府要高度重视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建设”的指示,为了高标准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更好的为社会和广大残疾人提供信息和服务,全面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省残联决定成立广东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一)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选址在广州南沙“广东省残疾人软件和动漫产业园”内。产业园建筑面积近7000平米,配套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二)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是我省残联的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各界和残疾人提供全省残联系统的各项呼叫中心服务,拟设立300个席位。每个席位均配置电脑、电话和录音设备,设有总机房和各种网络通信及交换设施。

(三)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将开发建立政策法规数据库、各项服务指引知识库、盲人导航系统以及盲人与听障人交流平台等;引入各种信息无障碍技术、产品。

二、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

(—)提供各类语音窗口服务,负责咨询和解答社会各界和残疾人提出的各种政策、法规、维权和服务等问题。

(二)为盲人提供导航服务。

(三)提供盲人和听障人交流服务。

(四)对盲人上网的验证码提供服务。

(五)其他各地级以上市残联交办的服务事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要高度重视呼叫服务中心对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服务功能,认真选派本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专业化培训,考核合格的直接在广州南沙就业并承担本地区残疾人呼叫中心的服务工作。对于参加培训和以后就业的各地残疾人,统一安排食宿。上岗培训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培训具体安排根据报名顺序陆续通知。

(二)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拟于2010年7月1日投入使用,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010年4月30日前将需要的席位数量和服务要求报省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要求有一个席位,每个席位可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

(三)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的建设经费、运营费用由省残联统筹。各地级以上市席位经费和培训经费,按照统一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益性工作岗位的方式,在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

(四)联系方式

省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

联系人:陈海韵 电 话:020-83369960

负责人:孙辉民 电 话:020-38491758 13926034966

传 真:020-83369679,38491760

附件一: 呼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要求

附件二: 呼叫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此下载)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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