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
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学习实践活动中
力促农村富余残疾劳动力转移就业
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五个一天”、“四个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农村富余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
一是学透科学理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充分体现。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按照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的“突出重点学、带着问题学”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聚精会神搞好自学,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真正掌握其精神实质和理论精髓,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增强科学发展信心,并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实践活动取得成效。通过学习,即业中心全体人员认识到,好的政策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此,他们经常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就业岗位信息,并经常主动上门,向用人单位介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和好处,打消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的顾虑,把工作做得更为主动。
二是创新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中心担负着驻穗中央、省属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就业中心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改变以往零零散散、小打小闹的传统做法,采取积极主动措施,大批量、订单式帮助湛江、韶关、肇庆等偏远山区的农村富余残疾劳动力转移就业。近期已安置203名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105名。
三是做强优质服务。作为公益性服务单位,就业中心始终把残疾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时刻牢记服务宗旨,处处为残疾人着想,积极主动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八项免费服务”:即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介绍、免费职业指导、免费提供求职信息、免费开展引导性培训、免费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免费组织参加供需见面招聘会和对路程较远的残疾人适当予以免费接送。为了挖掘就业岗位,就业中心陈华新主任亲自带队,到深圳、中山等地的用人单位调研、考察用工环境,介绍残疾人就业政策。就业指导部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陪同用人单位深入山区,与当地残联召开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现场安置农村残疾人就业。
四是完善激励措施。2005年8月,为鼓励用人单位多安排残疾人就业,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驻穗中央、省属单位试行资助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业中心的同志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调动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挖掘岗位,采取各种方式安置残疾人上岗就业,掀起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高潮。资助社会保险政策出台后,增强了用人单位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逐步规范和完善了用工手续,对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到目前为止,驻穗中央、省属单位累计安排3900名残疾人就业。
五是建好服务设施。就业中心对职业介绍服务大厅进行改造,更新了服务设施,配备了大屏幕显示屏和2台触摸式电脑查询台,及时与广州市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需信息管理系统”联接,形成一个多功能的、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的职业介绍网络系统,并经常发布空岗信息,使残疾人求职者一目了然。同时还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人才库,解决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渠道不畅的问题。此外,就业中心还为学历高、有技能的残疾学生提供待遇好、高科技企业的就业岗位,先后安排大专毕业生50人、本科毕业生20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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