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地方立法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主持。这次地方立法研讨会对于促进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继续解放思想,开展“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实践活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研讨会共收到论文30多篇,并有部分论文作者在研讨会上作了发言。针对今后如何做好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欧广源重点强调了“四个相结合”: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法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作为立法的根本要求。
二是促进立法理念、立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立法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要把握时代发展的大方向,研究经济社会的实践活动,把握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研究广东经济社会的现状,创新解决广东实际问题的机制制度,树立更高的目标追求,使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在创新中得到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三是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坚持立法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最近我省立法工作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纲要和明年的立法计划。要让广大人民群众、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为制定好规划纲要出谋献策,使规划纲要真正反映广东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四是加强立法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坚持立法与科学理论相结合。要坚持以动态的眼光、发展的思路,从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省情出发,不断增强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
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特邀立法顾问杨景宇也参加了会议,并就法规立项、法规清理和立法主导权等问题谈了很多精彩观点,同时还介绍了国外“短期立法”的模式和经验。
200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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