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和省残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
2013年7月-2013年10月。
二、对象
中心全体党员为主,非党员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内容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刻理解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任务要求,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情系群众、感恩群众、敬畏群众,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
四、形式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实践、查摆问题、整改落实。
五、具体安排
(一)集中学习
1.7月25日下午,中心全体党员集中学习。
2.8月29日下午,中心全体党员集中学习。
3.9月12日下午,中心党支部支委集中学习。
(二)个人自学
2013年8月5日-28日中心放暑假期间,全体党员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手段,按照学习内容进行自学。
(三)主题实践
中心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中层干部开展角色互换活动,深入部门参与一日教学活动;深入特殊儿童家庭中,倾听家长呼声;同时,组织部分党员教学骨干到基层康复中心进行指导与交流,把学习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到具体实践中。
(四)查摆问题
1.9月13日,就“四风”问题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放征询意见表,回收并梳理群众意见。
2.9月16日,中心班子成员就群众意见开展谈心活动。
3.9月20日下午,召开支部大会,通报群众意见,听取党员对中心班子成员的意见。
4.9月23日-26日,中心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五)整改落实
1.9月23日-25日,各部门汇总学习成果,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拿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定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2.9月28日-30日,研究、审定各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
(六)总结
10月11日,召开中心支部大会,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六、要求
全体党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为广大党员做好表率。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3年7月15日
联系人:刘晓梅(83830939、1371924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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