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特困残疾人学员学费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7-01-29 字体: [大] [中] [小]

粤残联[2000]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残联: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培英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今年九月将正式开学。据反映,在招生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成年残疾人有强烈的学习欲望,但其中有不少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习费用。为办好我省首所残疾人中专学校,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接受学历教育,经研究决定:对被录取到省培英中专学校的特困残疾人学员(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足额交纳学习生活费),经审核批准,由各级残联给予经济上资助。具体办法:特困学员每学年所需费用(包括学费、实验费、住宿费)三分之一由省残联从特困残疾人培训专项补贴经费中支付,三分之一由学员所属的地级市和县(市、区)残联共同承担(可从就业保障金中支付),其余三分之一由学员个人支付。

请遵照执行。

附: 广东省特困残疾学员助学补助金申请表(略)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0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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