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残联〔2016〕28号
2015年是实现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全省各级残联共同努力,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障、信息助残等专项服务工作,团结进取、务实创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广大残疾人得到了更多的福祉。
一、残疾人康复
(一)残疾儿童筛查:截止2015年底,全省共58个县市区、163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371人。
(二)社区康复:全省67个市辖区、58个县(市)、16185个社区(村)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新增社区康复站401个,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为8555个,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1.98万名。
(三)视力残疾康复: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71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33万例,为8734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268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6459人。
(四)听力言语康复: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机构50个,年度新收训聋儿1190人,在训聋儿2520人,培训聋儿家长3784人次,培训基层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1184人次。
(五)肢体残疾康复: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269个,康复训练肢体残疾人43497人,其中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3897人,肢体残疾社区家庭康复39600人。免费为19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装配矫形器并进行术后康复训练。培训基层肢体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1779人次。
(六)智力残疾康复: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244个,康复训练智力残疾人14747人,其中智力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4407人,智力残疾社区家庭康复10340人。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847人次。
(七)精神残疾康复:131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39.54万名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2.19%,显好率达到67.08%,社会参与率达到51.21%,肇事率0.04%。解除关锁精神残疾271人,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5.18万人。
(八)孤独症儿童康复:各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共132个,在训孤独症儿童4374人,其中救助贫困孤独症儿童1404人。
(九)辅助器具适配:全省省级以下辅助器具适配机构79个,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78413件,其中免费装配假肢1687例、免费装配矫形器3456例、免费验配助视器15630件、免费其他辅助器具8362件。
二、残疾人教育
(一)学前教育阶段:本年度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学前教育残疾儿童613人,其他助学项目资助学前教育残疾儿童147人。
(二)义务教育阶段: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在册3024人,其中视力残疾90人、听力残疾95人、言语残疾105人、肢体残疾766人、智力残疾954人、精神残疾333人、多重残疾681人。
(三)高中教育阶段:全省已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学校(班)10个,在校生596人;已办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6个,在校生879人;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毕业424人,其中15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高等教育阶段:全省共75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96名残疾人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
三、残疾人培训、就业与扶贫
(一)全省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扶贫基地共292个。
(二)残疾人培训:全省城镇职业培训1.38万人,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62人,医疗按摩人员338人。
(三)残疾人就业:本年度城镇在业残疾人数20.77万,其中新增残疾人就业1.32万;农村残疾人在业56.99万,其中46.80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四)残疾人扶贫:本年度扶持贫困残疾人5.74万人次,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1.37万人次;截止年底扶贫基地共安置残疾人就业3903人,扶持带动残疾人604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6118户。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托养
(一)社会保障:2015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67.36万人;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4.66万人,城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86万人,城镇集中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残疾人4.56万人;农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4.05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残疾人6.04万人。全省140个县(市区)出台并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文件,49.76万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53.36万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
(二)残疾人托养: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524个,机构共托养17908名残疾人。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21个,托养残疾人1043人;日间照料机构407个,托养残疾人10968人;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96个,托养残疾人5897人。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58万人。
五、残疾人宣传文化与体育
(一)残疾人宣传:本年度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6件,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残疾人事业活动稿件96件,省级共有残疾人事业报纸专版4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报纸公益广告2个,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个,官方微信1个;地级以上市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5668件,地级以上市共有报纸专版50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9个,电视公益广告9个,报纸公益广告4个,地级以上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22个,官方微博4个,官方微信2个,网络客户端1个。
(二)残疾人文化:省级和地级以上市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已达到29个,举办残疾人文化周活动76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47次,已成立的各级残疾人艺术团队23个。
(三)残疾人体育:省级举办残疾人群众健身活动8次,残疾人参加活动1010人次,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9次,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300人次;地级以上市举办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368次,参加人数1.95万人次,地级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2461人。
六、残疾人法制建设与维权
(一)残疾人法规体系建设:2015年全省各级残联参与、制定、修改有关残疾人的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共16个;其中地级以上市8个,县区级8个。开展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20次;其中地级以上市10次,县区级10次。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与建议共45件;其中省级9件,地级以上市20件,县区级16件。
(二)残疾人法律宣传与救助:全省各级残联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29次,2.76万人次参加;组织残疾人工作者法律培训班46期,3523人次参加。地级以上市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30个,全年办理案件342件,县区级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40个,全年办理案件321件。
(三)无障碍建设:截止年底,全省各级残联共颁发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30个,21个市全部实现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系统开展无障碍县区12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6622户;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7780人。
(四)残疾人信访工作:全年各级残联信访部门共处理残疾人来信3031件,其中省31件,地级以上市638件,县区级2362件;各级残联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2159人次,其中集体访34批次、561人次。
七、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
截止2015年底,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7388人。全省有13个地级以上市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49个县(市、区)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624个,已建率达到99.21%,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683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34万个,已建率达到94.47%,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33万名。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218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18593人次。全省各级残联建立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共703个,建设率为100%。
八、残疾人事业统计与信息化
截止2015年底,全省县区级以上残联有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182人,其中有统计从业资格37人,占20.33%,地级以上市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24期,593人参加培训。全省共有各级残联门户网站83个,其中省1个、地级以上市21个、县区级61个;省级残联网站全年发稿量4754篇。2015年全省各级残联信息化建设共投入914万,其中硬件投入占52.6%、软件投入占26.3%、系统运行维护费占21.1%。各级残联共有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281名。
九、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截止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98个,总建设规模41.05万平方米,总投资11.01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52个,总建设规模10.92万平方米,总投资3.27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9个,总建设规模6.46万平方米,总投资1.29亿元。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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