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33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26-05-14 字体: [大] [中] [小]

省商务厅: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杨飞飞代表提出了《关于将康复辅具产品购新、换新纳入政府消费补贴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提高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实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2025年,经省政府同意,省残联等21个单位印发《关于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推进科技助残,加快推动我省辅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改善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等生活品质。

  二、切实保障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

  2018年,省残联、省财政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共同制定了《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粤残联〔2018〕6号),明确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持证残疾人或0-17岁有诊断证明的残疾儿童,并优先保障低保户、一户多残、贫困残疾人、0-6岁残疾儿童及残疾学生五类重点人群,建立了《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共纳入73种基本型辅具,如轮椅、拐杖、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积极推进辅助器具服务平台建设

  2025年已组织完成了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的开发工作,该平台集成了产品展示、补贴申请、服务预约、机构查询等功能,技术准备已就绪,目前尚未正式启用。广州、深圳等市已先行先试,建立了本地的服务平台。

  四、切实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与质量安全监管

  2021年,省残联等7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包括辅具适配服务机构等在内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严把入口关,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安全、质量、资金监督管理。目前我省已建立起以残联服务机构为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省定点辅具服务机构网络,规范安全有序开展辅具适配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修订完善《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补贴目录,在保障基本型辅具需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智能类、科技类辅具的比例,将轮椅、拐杖等产品的“定改制”服务纳入补贴范围,更好满足个性化需求。二是完善差异化补贴机制,根据辅具类型、功能、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型辅具、智能型和定制型辅具补贴标准。三是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增加“残疾人自行购买”选项,对部分简易辅具凭票据报销,更加方便残疾人。四是加快启用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平台,待新修订的《广东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同步上线运行,为全省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康复辅具产品购新、换新纳入政府消费补贴有关工作,让更多残疾人受惠。

  如有需要,我会协办意见内容可以公开。

  专此函达。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29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