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景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对孤独症谱系障碍(自闭症)儿童乘坐地铁友好环境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交通运输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孤独症统计发病率的不断增高,这一疾病逐渐引起社会的正视。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帮扶工作,2018年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将孤独症儿童纳入救助对象范围,明确规定对接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康复训练的0-6岁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补助。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推进0至6岁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制度”“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落实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等优待政策,鼓励铁路、民航等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便利”等政策措施。多年来,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职,为孤独症患者提供各项服务。卫健部门建立健全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儿童保健机构使用相关量表对孤独症等心理发育异常儿童进行筛查。教育部门开办特殊教育学校,接纳孤独症少年儿童进入接受义务教育。残联开办一批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常态化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会同民政等部门将孤独症患者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交通运输部门不断提高无障碍服务水平,对一线员工和志愿者开展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推行“绿色通道、爱心预约”等系列便民措施,主动帮助孤独症患者等群体便捷出行;落实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要求,加大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提高孤独症患者等群体的出行效率和出行安全系数;加大社会宣传,在地铁车站、列车通过广播等媒介加强公众引导,营造儿童友好的出行氛围;同时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优化站车环境,为各类群体提供安全便捷温馨的乘车环境和服务。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5点具体建议内容,我会与省交通运输厅均认为建议合适,切合实际,富有建设性,对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非常有帮助,因此接受您的建议。
下一步,我会将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对孤独症患者乘坐地铁友好环境状况进行调研,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特殊人群乘坐地铁的友好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服务规范,将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纳入今后出台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服务规范之中,从制度层面保障孤独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出行、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平等权利。二是指导全省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调整地铁场所的广告闪太快、广播声音刺耳的情况;三是改进、优化地铁入闸机口,防止出现特殊儿童过机容易夹伤的情况;四是增设无障碍设施,优化无障碍服务的相关指引,在地铁站场增设人工服务指示牌等设施,增加网络预约服务等措施;五是加强对地铁工作人员为特殊人群提供无障碍服务的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掌握不同类别特殊人群的服务技巧;六是加强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特殊人群的认知,进一步营造友好环境。
专此答复,感谢您对我省公共运输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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