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达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提升民办孤独症康复教育机构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
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2021年省残联、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共同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对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管理监督,提高管理水平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省残联办公室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指导,带动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每年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都组织召开全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人会议,促进各地康复中心参会人员互相交流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各地残疾人康复中心作为本地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指导单位,也将指导本地定点机构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作为职责范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推动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康复机构良性健康发展。开展“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教育机构”医康教联合体工作试点,探索不同类型机构合作机制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举办全省康复技能大赛,促进康复专业人才、管理人员互相交流学习与能力提升。
二、关于整合社会资源的帮扶
《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性,积极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省教育厅2023年设置了面向孤独症儿童的研究课题,研发面向孤独症儿童的精品课程。今年世界孤独症日来临之际,省妇联、卫生健康委、残联联合开展了“点亮星星 爱不孤单”关爱孤独症儿童家庭行动,计划2024年联动21个地市,联合相关基金会和社会组织,关爱1000个孤独症儿童困难家庭。每年世界孤独症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残疾人节日,我们都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关心关爱孤独症儿童宣传活动,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孤独症儿童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社会更多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支持帮助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建设发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动,采取多种形式,联动更多资源,支持民办机构建设,不断改善民办机构办学状况、提升服务水平。
三、关于完善自闭症儿童教育师资培养体系
我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从2012年起,接续实施“强师工程”和“新强师工程”,不断推进各级各类教师能力素质提升。2023年,全省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总数超过0.8万人,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90.34%,生师比从2022年的3.9:1下降至3.7:1,教师配备更加优化,教师专业水平明显提高。2023年,省级示范性培训项目中开展了6个特殊教育专项培训,培训特殊教育骨干教师530人,特殊教育骨干校长50人,特殊教育管理者60人。全省遴选20名“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项目中小学特殊教育名教师培养学员,9名特殊教育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及6名特殊教育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推荐了90名特殊教育中青年骨干教师及36名特殊教育中青年骨干校长分别进入省级特殊教育名教师与特殊教育名校长工作室参加入室培养,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学科教研、课题研究、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等环节,不断推动我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省残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粤残联〔2020〕112号)、《广东省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粤残联〔2021〕58号)等文件,通过分级分类培训、跟班进修、继续教育等形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水平,大力推进残疾儿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专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水平。健全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探讨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的需求、方向、有效路径。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并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四、关于规范民办孤独症机构的管理
为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规范管理,2021年,省残联、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共同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是在合规康复机构中择优选定承担康复服务的机构,并依据服务协议进行管理。残联组织负责牵头实施对定点机构的定点服务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对定点机构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并应支持、协助残联组织做好定点服务管理各项工作;明确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康复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同年,省残联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服务规范和评估标准。2022年,省残联办公室转发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指导,引导带动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资质要求,积极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纳入教育资质、医疗资质管理范围,强化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资质审查、许可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在内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朝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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