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联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0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省残联维权部 时间:2023-07-2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燕铭代表提出了关于降低儿童残障率建立筛查康复互联网一体化管理系统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根据《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7年,我省制定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要求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做好产前筛查和诊断、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对标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工作,织牢织密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全省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不断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逐步增强,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持续有效控制。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再次强调,要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全面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降低儿童残障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在全国残疾预防试验区试点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减少残疾发生,2016年,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单位联合开展创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我省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和清远市英德市三个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大力实施儿童残疾筛查诊断等重点项目、扎实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和儿童发育障碍综合防治等常规项目、大力发展特色项目等措施,残疾预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因传染性疾病、营养不良、药物中毒、生产过程等因素造成的残疾大幅度减少,残疾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此外,按照工作要求,三个全国残疾预防试验区试点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依托妇幼保健网络,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将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报送至试验区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过程中,发现疑似残疾人,将疑似残疾人信息报送至试验区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在自愿前提下,残联组织疑似残疾人在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机构将评定后的残疾人信息报送至试验区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残联按要求汇总确诊的残疾儿童信息和评定后的残疾人信息,报送全国、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会将大力开展实施《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行动计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召开第二次残疾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总结工作成效,查找问题短板,完善工作措施。开展残疾监测,推动建立残疾报告制度。开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着力做好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宣传普及。开展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工作专项督导。配合做好《广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办法》立法调研。

  如有需要,我会会办意见内容可以在答复意见中公开。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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