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9-04-17 字体: [大] [中] [小]

粤府残工委〔2009〕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教育、财政、民政、人事、劳动保障、广播影视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武警支队政治处,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等12个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2009〕1号)精神,2009年5月17日第十九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主题是“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喜迎建国60周年之际,全省各地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全面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构建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国务院残工委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残工委〔2009〕1号)和广东省2009年第19个“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及时召开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部署助残日活动。为扩大助残日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各地可视情况将助残日活动扩展为助残周活动。

二、各地党委宣传部、广电局要将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要积极协调本地区主要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结合助残日主题,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报道力度,通过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宣传本地区残疾人教育事业,扩大公共认知度和关注力,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动员各类学校,组织广大师生积极结对特殊学校和残疾孩子,为残疾孩子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广大学生关心、爱护和帮助同龄残疾孩子,弘扬互助友爱精神,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活动。

四、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通过创建“工人先锋号”、“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巾帼建功”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

五、各地残联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助残日期间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助残日期间的活动安排,邀请党政领导走访慰问特教学校师生和渴望得到学习机会的残疾孩子家庭。

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研究本地特殊教育资源短缺问题,重视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努力营造残疾孩子获得公平教育机会的社会环境,保障残疾孩子接受教育的权益,使党的十七大提出“关心特殊教育”和省委、省政府“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的要求落到实处,让特殊教育成为各地党委和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行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三日

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广东省广州地区第19个“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一、背景

中国残联2009年重点业务工作安排明确:2009年全国助残日以“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为主题。同时说明:今年上半年,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将在北京召开第四次全国特教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办转发教育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9个部门加快特教发展的文件,总结“十五”以来我国特教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及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特教工作的目标和措施,表彰全国特教先进单位,各地经验交流等。中国残联要求:各地残联要分析研究本省残疾人教育进展和现状、残疾人教育的特惠政策,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等;要与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召开本省特教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加快残疾人教育发展的文件,建设一批标准化特教学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安排好助残日活动,同时把对特殊教育的社会动员与宣传贯彻到实际工作之中。

多年来,省残联积极协调教育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的总目标,围绕“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和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开展了系列工作。广州市残联与教育、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密切合作,支持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完善“扶残助学”措施,着力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截止2008年12月,广东省有特殊教育学校68所,25000多名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改革开放三十年间,我省特殊教育取得长足发展,特殊教育机构面貌焕然一新,盲、聋、智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卓著。

尽管各职能部门为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做了大量工作,与特殊教育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特殊教育发展仍很不平衡:未入学残疾儿童占适龄残疾儿童人数10%以上,农村未入学残疾儿童甚至达40%;已入学残疾儿童,也因学校师资、教育资源、家庭环境欠缺,未得到适当的特殊教育服务,限制其潜能发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残疾人终身发展的重要基础,优质特殊教育是残疾人幸福生活、融于社会的保障。特殊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有赖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当成为残疾人工作者、广大群众的共识,“扶残助学”任重道远。

二、活动目的

(一)以“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为契机,宣传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的成绩,交流、展示各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工作成果。

(二)以“残疾孩子”、“特殊教育”为线索,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系列深度报道,推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儿童、重视特殊教育的舆论氛围。

(三)以“扶残助学”为重点,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研究解决阻碍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在校残疾学生资助标准。

三、参与单位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残联、广州市残联

(二)协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教育局

(三)邀请单位: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

四、活动计划

(一)成立助残日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宋卓平、梁左宜

副组长:孙俊明、胡作鸿

成员:省、市残联有关部门负责人

2、助残日活动办公室

主任:孙俊明(兼)

副主任:胡作鸿(兼)

秘书组:何小京、杨 毅

活动组:陈华新、陈土新、阮爱华、陆 洁、卓惠坚

宣传组:李小华、古阳春、肖培坚

会务组:赵树更、卢元元

(二)“全国助残日”前夕

1. 残疾人教育深度报道〔省、市残联宣文部(处)〕

2.“扶残助学”办法修订〔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3. 残疾人教育信息收集汇总〔省、市残联教就部(处)〕

4. 特殊教育工作协调会(省、市教育部门)

5. 联系热心扶助残疾儿童的单位(市残联基金会)

(三)“全国助残日”当天

1、时间:5月17日(星期天),9:30-11:30

2、地点(待定):英雄广场或天河体育中心会场(晴天),

广州少年宫蓓蕾剧院(雨天)。

3、会场联系及布置,演出活动由省、市残联宣文部(处)负责。

4、大会议程、主持词由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省市领导讲话稿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起草,经省、市残联办公室审核后,送讲话领导审定。

5、邀请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由省、市残联办公室负责。

6、联系参加活动的残疾儿童、家长、特殊教育工作者、普通学生、青年志愿者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组联部(处)负责。

7、艺术游戏节目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8、现场展板、咨询台由省、市残联教就部(处)协调安排。

9、进行捐助书刊、助学金等仪式及印发扶残助学政策文件由省市残联办公室、教就部(处)负责。

10、联系新闻单位采访由省、市残联宣文部负责。

11、会场组织由省市残联办公室统筹,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参加人员预计750人,其中:残疾学生及其家长200+200=400,残疾人教育机构代表100,省、市政府及职能部门领导20,省、市、区残联领导和工作人员80,新闻媒体50,青年志愿者50,司机50。

五、费用(省、市残联各出一半)

(一)会场租金和场地布置材料费

(二)演出单位补贴

(三)残疾学生纪念品、记者补贴、杂项开支

(四)残疾人教育机构展板、咨询台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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