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2-09-19 字体: [大] [中] [小]

粤残联〔2012〕6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体育局、团委、残联、文明办、邮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1〕14号)、《关于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讲话精神的通知》(残工委〔2011〕7号) 的精神,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1〕24号)的要求,结合“幸福广东”文化惠民系列活动的开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残联等10个部门决定于2012年5月至8月联合举办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目标,以“繁荣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以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十二五”发展项目和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为重点,立足社区、深入农村、贴近残疾人生活,使残疾人成为建设广东文化强省的切实受益者,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残疾人公益文化品牌,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残疾人文化服务  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

 三、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团省委、省残联、省文明办。

协办单位:广东省邮政函件局

四、组织机构

成立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组委会,负责领导、决策文化节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具体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宣传文体部。

五、时间与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2年5月至8月。

(二)活动地点:各地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园、文化场馆、文化活动站、农家书屋等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以及工疗站、特教学校、福利企业等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服务机构。

六、内容与形式

(一)举办启动仪式

5月“全国助残日”,将举办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启动仪式,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和代表开展交流演出活动。各地同期举办广东残疾人文化节本地区启动仪式,提升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的品牌,扩大影响力。

(二)开展系列活动

1、粤港澳台“两岸四地”残疾人文化交流活动。6月上旬,在肇庆举办残疾人龙舟交流活动;7月上旬在广州、香港举办残疾人艺术作品巡展。各地积极组队参加龙舟交流比赛,开展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

2、残疾人文艺报告演出活动。7月中旬,组织省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省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到汕尾、东莞、湛江、清远、顺德及省内高校进行报告演出,宣传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树立典范。9月中旬,在广州、汕头分别举办全省残疾人舞蹈、小品单项文艺汇演比赛。各地要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走进社区和农村、走进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活动,鼓励和吸收残疾人参加各类公共演出活动,加大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3、残疾人文化创作研讨会。7月下旬,在省残疾人文学爱好者联谊会成立五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全省残疾人文化创作研讨会,开展全省优秀残疾人文化创作评比活动。各地选送优秀残疾人作家和作品参加评比,配合做好残疾人作家和文学爱好者采风、研讨等文化活动。

4、“残健携手共建幸福”——社会助残公益活动。全省挑选残疾人优秀作品与邮政部门合作制作以“广东残疾人文化节”为主体的邮票、纪念封、明信片,与银行合作,发行“粤残一卡通”银行卡,筹措资金用于社会公益。

5、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6月下旬,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各地要推动建立“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培养配备残疾人文化指导员,配合建立完善省网络无障碍影视播放平台;进一步发挥各级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和图书馆、文化站的作用,组织讲座、读书会、座谈、诗歌朗诵、演讲比赛等活动;开展有声读物和无障碍影视作品进社区、手语进社区活动。

6、万人助残捐书公益行活动。8月中旬,组织开展全省“万人助残捐书公益行”活动。各地全力组织各有关出版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捐赠图书、有声读物、无障碍电影等各类文化品,通过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为残疾人阅读提供资源、创造条件。

7、全民助残健身社区活动。8月上旬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各地要推动建立“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社区,培养配备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指导员,推广残疾人体育健身方法和项目;广泛开展“轮椅舞蹈”、“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球”、“健身气功”、“脑瘫足球”等各类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创造环境、提供条件。

8、学雷锋文化助残社区志愿活动。结合学雷锋50周年,组织开展学雷锋文化助残活动,评选全省学雷锋文化助残标兵。各地要组织在校学生、助残志愿者、义工等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内容包括“我为残疾人的1次服务+我和残疾人的1次活动”,例如:为残疾人进行一次学习辅导、捐一本书、唱一首歌;携手残疾人一次游览、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打一次球等。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是我省残疾人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内容。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幸福广东的高度出发,从改善残疾人民生,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角度认识活动的意义,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协调、指导,确保高效落实。残联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各项活动。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在舆论导向、公益宣传、新闻报道等方面给与支持。教育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德育等课程,配合开展自强与助残教育工作,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星光老年之家”、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开展各类残疾人文化活动。文化部门要做好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推动建立图书馆盲人阅览室,配合建立“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免费提供公共文化场馆,开展各类残疾人文化活动。新闻出版部门要将残疾人有声读物列入“农家书屋”工程目录,配合做好“万人助残捐书公益行”活动。体育部门要重点配合做好全民助残健身工程,协助安排比赛活动场馆,开展各类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团委要配合做好助残志愿工作,组织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文明办负责将残疾人文化节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协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残疾人文化节活动。

(三)立足基层,形成机制。各级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基层社会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各地文化团体组成相对固定的活动团队,定期举行活动,让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并在参与中受益,使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要在文化节总体工作框架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和实效,合理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活动方案,形成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长效机制。

(四)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各级有关部门要以满足残疾人文化生活需求,建设文化强省为目标,积极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促进活动内容与形式的多元化,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海报、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覆盖面,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接到通知后,残联要主动与有关单位衔接,立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文化节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留存整理好音像和图片资料。请各地残联于5月15日前上报文化节主要活动安排及联络信息表(附件2),8月31日前将文化节专项活动总结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附:1.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组委会名单

         2.第二届广东残疾人文化节联络信息表

联系人:刘效臣  020-83279086  

麦嘉欣  020-83279267  

传  真:020-83279307

邮  箱:gdclxwb@163.com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残疾人 文化节 通知

    抄送:省委常委、副省长徐少华、副省长刘昆,省委副秘书长杨桐、省政府副秘书长颜学亮,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中国残联

    抄发:广东省邮政函件局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校对:黄  力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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