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残疾人工作要点暨各部门工作要点汇编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9-23 字体: [大] [中] [小]

目    录

1、2011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2011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要点;

3、2011年残疾人维权工作要点;

4、2011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

5、2011年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6、2011年残疾人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要点;

7、2011年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要点;

8、2011年残疾人财务工作要点;

9、2011年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要点;

10、2011年《广东残疾人》杂志工作要点。

2011年残疾人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国残联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11年我省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八次会议精神,以改善民生为工作出发点,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为顺利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起好步、开好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广东作出贡献。

一、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开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调研、编制、论证工作,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规划的重要指标、重要政策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确保新规划与国家和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相衔接,与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相衔接,与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与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等其他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的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召开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总结“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部署“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表彰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未来五年残疾人事业确定发展蓝图。

二、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突出特惠,重视政策落实。推动出台我省贯彻国办1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地方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四、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办法等《实施办法》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动员基层残联组织深入城乡社区、残疾人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板报宣传、社区宣传、知识竞赛及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使《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商请省人大开展《实施办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扩大《实施办法》宣传的社会影响。

五、开展全省残疾人才艺展示。组织开展主题为“绽放生命、共享成果、展示自我、体现价值”的全省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活跃广大残疾人文化艺术生活,充分展示残疾人特殊才艺和精湛技艺,激发广大残疾人学文化、学技能热情,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六、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残联等6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重点解决残疾人领导及干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问题。多渠道开展残疾人工作者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工作者队伍和人才队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机构设置、人员待遇问题。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进一步活跃各专门协会工作,结合各类残疾人特点,积极组织全省性活动。完善志愿助残工作体系,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启动具有广东特点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活动。继续加强和督导各地“二代证”核发工作,提高残疾人持证率。发挥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残疾人服务。筹备成立广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发展我省残疾人公益事业。加强国际、国内残疾人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康复。扎实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启动珠三角六个地级市的省级评审工作。着力推进“社区康园网络”建设,至2011年12月底前,珠三角7个市4/5以上街道(乡镇)、14个欠发达市每个县(市、区)各完成2个“社区康复中心”建设。在7个地级市残联综合服务机构建立“居家无障碍改造示范单位”项目,并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工作。将精防康复试点扩大到省内所有县(市、区),做好解锁、社区服药救助工作。

(二)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次全国特教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制定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开设特殊教育班。推动教育部门加快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和特教学校建设,在珠三角地区建设一批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残疾儿童教养学校。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继续落实好彩票公益金、交通银行助学计划和省扶残助学工程。

(三)就业。建立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各项政策法规。全面推进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规范保障金的征缴、年审、管理和使用。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做好残疾人就业建档立卡工作,利用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有利时机,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社区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层次,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逐步建立盲人医疗按摩管理机制,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教育培养,组织实施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年度考试。组团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机构规划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四)扶贫开发。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大局。继续落实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加大实施力度,提高贷款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纳入“双到”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优先安排,统筹解决。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职能,通过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合作,借助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有效服务。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制定相关标准,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做好对口喀什的援助工作。

(五)社会保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做好新农保试点地区残疾人参保工作,参与试点地区新农保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确保重度残疾人享受当地最低参保标准的全额政府补贴,对参保的残疾人建档立册。落实财政部等部委“阳光家园”工程计划,研究制定我省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开展“阳光家园计划”示范创建活动,落实配套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六)维权。从落实残疾人维权工作“四个标准”出发,进一步强化维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地级以上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切实加强法律救助与服务工作。启动《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无障碍建设管理规定》(“无障碍建设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列入2011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宣传,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和公共场所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启动“全国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机动轮椅车燃油费补贴。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沟通,强化对基层信访工作指导。

(七)文化宣传。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成就、“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人道主义精神,抓好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报道。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盲人节、聋人节、爱耳日、爱眼日等残疾人重要活动的宣传。举办第六届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广东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宣传评选等活动。推进“文化进社区”工作,在各市、县(市、区)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室,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推动地级市残联新促会的组建工作。继续做好《中国残疾人》、《三月风》杂志的宣传发行。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应加快推进在电视台同步播放电子手语翻译的工作。积极筹建广东省残疾人艺术团。《广东残疾人》杂志将继续加强对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宣传报道。在党90岁生日之际,举办主题为“党的光辉暧我心”征文活动。约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科研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省作家协会的专职作家就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重大事项为《广东残疾人》撰稿。建立编委、通讯员等相关制度。

(九)体育。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推动作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做好运动员选拔工作,加强残疾人体育基地管理,保障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和体育活动需求,培养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举办全省残疾人体育锦标赛,积极备战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组队参加国际国内各项残疾人体育比赛。

(十)基础设施建设和财务规范化管理。将省残疾人康复基地、省华南特殊教育学院、省残疾人技工学校、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等4个省本级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大建设项目。抓紧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年内正式动工;积极推进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基地征地工作;争取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省残疾人技工学校立项、设计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启动一批示范性的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县级“五个一”工程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将继续按照竞争性分配办法,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地区服务设施项目的扶持力度。建立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地级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县级“五个一”工程建设的补助、激励机制。对2010年通过竞争分配取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市、县级建设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考核。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绩效评估,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经费。搞好全省残联系统财务人员培训及对省下拨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信息化建设与事业统计。积极推动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系统4月前接入当地政务外网。进一步发挥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作用,共享资源,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服务咨询数据库。全面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推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的意见》。启动全省残疾人人口数据库建设,开发建立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相配套的数据交换电子平台,完成立项工作。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配合中国残联要求做好0—17岁残疾人小样本筛查,更新完善残疾人监测工作样本。做好省残联网站改版升级工作,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建设。筹备成立广东省信息无障碍促进会,消除残疾人“信息数字鸿沟”。

 

2011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残疾人组织联络工作要以贯彻文件、建好队伍、活跃协会为主题,以狠抓粤残联﹝2010﹞219号文落实、省级协会法人登记、加强志愿助残为着力点,重点做好残疾人组织建设、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人才队伍培训、专门协会建设和志愿助残工作,为构建“两个体系”提供组织保障。

一、充分发挥代表大会代表积极作用。每位代表每年提交一个提案或建议,至少密切联系5位残疾人。各级残联要通过各种形式密切与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沟通,对代表提交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进行研究反馈,切实发挥代表的作用,让代表真正参与到残疾人事业中来,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献谋献策。

二、抓好文件落实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以“抢抓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等6部门下发的21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重点解决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问题。发挥残联对下一级残联班子的协管作用,调整、充实各级残联领导班子,扩大对残疾人干部、残联干部的选拔、培养渠道。组织一次省外参观学习,吸取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以改变我省的落后局面。

三、多渠道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和队伍的素质。全省残疾人工作者队伍逐步要向专业化发展,各级残联要出台优惠办法,鼓励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等各类在职学习、资格考试。计划举办市县级残联干部培训班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班。条件成熟时,可与高校合作,开展系列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理论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四、通过上岗补贴形式稳定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继续采取项目管理、实名登记的办法,对基层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补助,推动各地按照公开选聘的原则,建立起一支稳定、高效、实干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五、多形式组织好各专门协会工作。继续协助省盲协、省聋协、省肢协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帮助省智协推广特奥活动,推动省精协组织全省性活动,使残疾人和残疾人协会在基层更加活跃。加强指导各级协会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探索省肢协或盲协进行社团登记。加强与其他兄弟省市残协的联系与沟通,学习借鉴他们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促进我省协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六、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常态化。加强对各地二代证核发工作的检查指导,针对各地评残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计划举办言语、智力、精神类评残技术培训班,重点抓好评残工具的配备和评残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核发工作常态化,提高残疾人的持证率,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

七、建设省志愿助残工作体系,加强志愿助残工作。成立助残志愿者指导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流程,推动志愿助残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启动具有广东特点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启动省级“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志愿助残阳光使者”推荐工作,命名一批“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动和骨干作用。召开全省志愿助残工作会议,对我省志愿助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根据中国残联部署,组织好7月6日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

八、继续组织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报告会。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展示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精神风貌,今年继续组织报告演出团,赴各地作巡回报告演出。

九、配合开展残疾人才艺展活动。协助开展残疾人才艺展活动,展示残疾人特殊才艺,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成立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筹备成立广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章程,推选理事会,筹备注册和登记,制订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基金会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的作用。

十一、发挥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指导职能,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引导残疾人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要求和章程开展活动,加强自律,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充分发挥广东狮子会、省残疾人康复协会、广东残疾人事业研究会、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等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快构建“两个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十二、做好“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工作。今年将召开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各地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面宣传残疾人事业。

十三、开展春节期间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活动。将贫困残疾人走访慰问活动纳入党委政府新春慰问活动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组织残联慰问组深入基层开展慰问活动,在全省掀起为贫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的热潮。

十四、加强与国内、国际残疾人机构的交流与学习。加强国内各兄弟省市的联系和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国际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来往与交流,学习吸收一切有益的做法、先进经验,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

 

2011年残疾人维权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第一年。维护残疾人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是残疾人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广东残疾人维权工作将紧紧围绕大局和省残联中心工作,从着力落实“四个标准”出发,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权益保障、信访维稳等工作,有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十二五”残疾人维权工作开好局奠定基础。

一、法制建设

(一)启动《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无障碍建设条例”)修订工作。争取《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列入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新制定项目立法计划。主动介入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和审议工作,充分发表有利于维护残疾人权益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做好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制订、梳理、修改工作。各市、县(市、区)都要制订或修改当地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确保法律法规中优惠扶助残疾人的内容落到实处。

(三)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根据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和残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订本地区普法的具体规划和实施办法,针对不同层面的不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有针对性地宣传方式,切实提高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在地级以上市残联启动普法软件的使用。

(四)认真做好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周年各项工作。配合全国统一部署,各级残联相应开展纪念活动,并积极协调本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

(五)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县级以上普遍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将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纳入本部门规划和工作部署中。全省地级以上市全面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并加强规范化建设。

(六)做好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近年来,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越来越多。各级残联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及时向他们通报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积极协助他们提出相关建议和提案。同时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残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权益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维权工作。各级残联要继续做好中央七号文、省委九号文和《广东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重点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

(二)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继续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法规、规章。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

(三)继续协调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各级残联要继续协调公安、工信、交通、卫生、质检等部门,切实落实中央七部委关于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规定、要求,在体检医院、培训驾校确定、驾驶证行驶证申领、辅助装置加装、检测、机动车登记等方面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权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残疾人参加驾驶员培训列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今年是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机动车燃油补贴的第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信息收集、数据统计、数据库建立、补贴发放等工作。

三、信访维权

(一)进一步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各级残联要按照《信访条例》《残联系统信访工作规定》等要求,落实必要的领导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加强信访工作力度。市、县(市、区)残联要逐步建立维权机构,设置信访办公室。要进一步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推动基层建立信访求诉代理制度和信访通报制度。各级残联要加强涉残信息(特别是媒体渠道)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残联要将清理残疾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作为信访日常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抓好侵害残疾人权益的大案要案查处、督办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理论研究

(一)组织开展年度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工作。重点配合省社科院完成《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研究编制工作。各地要制订本地残疾人维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

(二)认真做好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会务工作。重点做好会务制度建设、会员发展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各级残联要积极推荐优秀理论工作者参加研究会,配合研究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2011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国家和我省《残疾人“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开始之年,也是我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总结“十一五”康复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出台《广东省“十二五”残疾人康复配套实施方案》。

二、制定0-6岁残疾儿童免费康复服务实施办法。对免费服务内容、服务路径、救助经费、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服务标准和申报程序等进行统一规范。

三、推进残疾人康复基地建设进度。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建设方案,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四、着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的进程。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建立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启动对珠江三角洲地区6个地级市的省级评审工作;同时全面推开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并派出督导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进程。

五、着力推进“社区康园网络”建设。2011年4月,召开“社区康园网络”建设现场会和培训班,推广广州、深圳和佛山等市的工作经验;2011年12月底前,珠三角7市五分之四以上街道(乡镇)、欠发达地区每个县(市、区)各完成2个“社区康园中心”建设。

六、开展残疾儿童机构等级达标验收。对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康复机构将列为“全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七、配合中国残联开展“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扩大专业技术培训力度。省级举办20期四类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资格认证班、短期培训和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见附件)。与香港康复机构合作,在全省残联系统康复机构选派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赴港进行进修学习。联合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为全面实施2011年度各项残疾人康复任务。

(一)视力残疾康复

组派新“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完成广东三星公司等慈善团体捐助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任务;配合省卫生厅做好国家“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下达给我省的任务;重点建设好省和地级市低视力康复机构,做好在校学生和老人院低视力患者的助视器验配和康复训练工作;挂牌成立“广东省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技术指导中心”,在省培英学校、广州中医药大学、盲校、特教学校、盲人按摩院等盲人集中的机构和社区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在省、深圳市和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视障整体康复服务工作。举办“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听力语言残疾康复

继续实施“爱耳计划”、“国家彩金项目”、“国家启聪行动”,为贫困聋儿免费验配助听器、植入人工耳蜗和提供机构康复训练;开展社区成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试点;指导揭阳、云浮两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听力检测室建设,以及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帮助解决当地聋儿康复训练中的听能管理问题;举办“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三)肢体残疾康复 

着重抓好国家“长江新里程计划”脑瘫儿童康复试点,在全省着力推广引导式教育工作;依托香港专业机构,对脑瘫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巡回督导;协助举办“麻风防治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智力残疾康复

推动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电子化,规范康复教育内容,提高训练技术和管理水平。

(五)孤独症康复 

大力推动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工作。举办广东省心智障碍少儿“星辉满人间”才艺大赛等“世界孤独症关爱日”系列活动,提高社会认识,增进公众对孤独症儿童的关注。

(六)精神病防治康复

新增33个县(区)精防康复试点,与卫生部门合作推广医院—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一体化工作模式,做好精神病人解除关锁、社区服药救助和社区康园工疗等康复服务;举办“精神卫生日”宣传教育活动。

(七)辅助器具服务

做好华南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筹备建设工作,包括前期建设准备、设计、设备设施等工作;筹建“广东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协会”,以行业标准规范广东省辅助器具服务发展;继续抓好国家新长江里程计划(爱心助行惠万家),做好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辅具康复救助工作,并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在7个地级市残联综合服务机构建立“居家无障碍改造示范单位”项目,并逐步扩大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工作,做好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宣传、咨询、改造和培训等工作;做好个性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积极落实专项任务辅具配发、适配工作及辅具流动车服务项目,新服务项目拓展工作;抓省中心网络建设,建立全省内部信息网络,为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社区康复

继续推动城市和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省康复中心和部分地级市试点开展中途训练营和居家康复服务工作,为肢体、智力、精神等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康复护理、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个性化服务。

(九)其他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儿童出生缺陷及残疾预防相关工作。

  

2011年各类康复业务培训班计划

 

序号

月份

培训班内容

天数

人数

1

3

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与课程设计专修班

5

50

2

智障儿童学习能力评估培训班

5

50

3

4

儿童作业疗法技术提高班

5

80

4

多感官及感觉统合训练技术培训班

5

80

5

5

脑瘫儿童康复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

10

45

6

儿科疾病康复技术提高班

3

40

7

6

智障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

10

50

8

脑瘫儿童引导式教育疗法培训班

10

30

9

7

残疾人家居无障碍技术培训班

3

40

10

孤独症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

10

50

11

8

全省低视力康复技术培训班

3

50

12

聋儿语训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班

10

45

13

9

全省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培训班

3

60

14

儿童语言障碍诊断与矫治技术专修班

5

60

15

10

辅助器具需求识别与适配技术提高班

5

40

16

康复咨询师(员)职业技能培训班

5

1000

17

11

听力检测及助听器验配技术提高班

5

50

18

阿斯博格综合症儿童筛查量表培训班

3

50

19

12

实用社区康复技术培训班

5

100

20

全省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

3

4771

2011年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

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 是“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开局年,各级残联教就部门、就业服务机构要理清工作思路,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做到工作创新、创优、创先,创造性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研究制定好“十二五”实施方案。

各地要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认真研究,精心策划,科学安排,切实制定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的“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谋划“十二五”教就工作,应把握的原则是:全面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正确处理教就工作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关系,深入研究教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业务工作实施方案与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

二、特殊教育工作

 (一)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二)继续抓好《关于编制2009—2012年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及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推动教育部门加快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和特教学校建设步伐。落实“五个一”工程建设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力争建设一批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残疾儿童教养实验学校,重点解决重度肢体残疾、中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问题。

(三)贯彻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抓好落实,推动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省残联、省编办《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开展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培训,提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能力水平。

(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开设特殊教育班,有计划举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重点解决重度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各市要加强残疾儿童少年登记制度基本准确掌握学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继续做好残疾人高中职业教育工作,办好广州大学、省中医药大学聋人、盲人大专班。

(五)继续做好扶残助学工作,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助学措施,逐步建立完善助学制度。落实好彩票公益金、交通银行助学计划和省扶残助学工程,按照相关要求,严格遵守程序,确保资金、设备按时、足额落实到位,切实发挥项目效益。

三、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力争在2011年颁布实施《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研究制定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个体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保护政策;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制度。

(二)全面推进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统一征收工作,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和年审征收效率,确保地税代征工作实现征缴一体化、年审系统化、管理规范化。严格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召开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

(三)加大就业援助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广泛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2011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和登记失业残疾人就业。继续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援助,依托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和劳动保障平台,建立完善就业困难残疾人动态长效援助和帮扶制度,服务到户,服务到人。重点关注和帮助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对出现的零就业家庭即时进行就业帮扶,“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机构吸纳残疾人就业。充分利用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有利时机,摸清底数,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社区就业岗位。

(四)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种重要手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方针,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质量和针对性。组织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活动,提高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层次,鼓励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开展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把创业培训纳入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计划中,鼓励有自谋职业和有创办企业愿望的残疾人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并积极做好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和后续扶持工作。

(五)认真做好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组团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做好选手的推荐、报名、强化训练以及参赛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以“绽放生命、共享成果、展示自我,体现价值”为主题的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

(六)全面贯彻《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中国残联关于贯彻<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广东省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盲人医疗按摩管理机制。认真开展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卫生、人事、中医药等部门做好盲人医疗人员资格审核、专业专业职称评聘工作,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和医疗按摩人员教育培养。健全全省盲人按摩指导服务网络,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到医疗机构就业和看板医疗机构,建立1-2个盲人医疗按摩示范基地。继续做好实施好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年度考试,做到岗位明确,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七)加强各级残联的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国残联和省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对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质量。从机构编制、经费来源、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师资建设、日常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建设。逐级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机构的考核评估工作。为残疾人个体营业、集体从业和分散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和公益性岗位。加强福利企业、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管理,推进扶持保护政策的调整、完善和落实,确保国家优惠政策用于福利企业和残疾职工。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

四、扶贫工作

(一)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大局,在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中,制定针对贫困残疾人的具体有效扶助政策措施,统一组织,同步实施。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核对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二)继续安排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贯彻落实中国残联与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四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落实财政贴息资金,加大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力度,提高增加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

(三)各级继续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共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依托社会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为贫困残疾人开展不同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增强贫困残疾入掌握实用技术的和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完善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职能。加强和完善以县、乡级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分社)为载体的扶贫服务网。通过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合作,借助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帮助、指导贫困残疾人选择适当项目,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进行金融信贷扶贫服务,做到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送技能,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系列有效服务。

    (五)加强对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定基地相关标准。继续开展多种扶贫方式,根据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基地加农户等扶贫方式的带动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创建活动,完善基地服务网络,引导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使其成为贴农村贫困残疾人需求,改善残疾人状况,提高生活水平的有效载体。通过制定基地相关标准,加强对扶贫基地建设与管理,提高基地的绩效。

    (六)着力解决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范围,全面改善城乡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各地要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改项目纳入“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和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争优先安排解决。

五、社会保障工作

(一)认真做好全省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从2010年起到2012年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我省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先行一步,在2011年实现目标。各有关市残联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试点县、市(区)残疾人参保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参与试点县、市(区)新农保实施办法的草拟工作,确保重度残疾人享受当地最低参保标准的全额政府补贴;做好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对参保的残疾人要建档立册;做好农村残疾人参保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残疾人踊跃参保。

(二)落实财政部等部委“阳光家园”工程计划,研究制定我省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要认真贯彻中国残联《关于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2010〕68号)精神,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示范典型,引导带动托养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阳光家园计划”业务培训,定期进行“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011年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要点

 

2011年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的关键年。我省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这一中心,以突出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努力做好“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残疾人,在前进中开拓创新,在发展中形成亮点,在落实中注重实效,努力实现我省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此在明年的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宣传工作

(一)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大人道主义思想的宣传力度,丰富和奠定残疾人事业的理论体系基础,积极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抓好系列典型人物和事迹的报道,感召和动员社会。

(三)紧密围绕残疾人事业的重点事件、重要节点,充分动员社会,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

1、做好全省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的组织和报道。

2、做好盲人节、聋人节、爱耳日、爱眼日等活动的报道。

3、结合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领域的重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组织实施广东省广州地区第二十一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宣传活动及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4、办好《广东残疾人》杂志,全面落实中国残联下达的《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宣传发行任务。

(四)举办2010年度广东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及做好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

(五)继续加强与电视台的合作,办好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手语节目和广东电台“自强之声”残疾人专栏节目,将人工手语同步翻译节目升级为电子版翻译节目,地级以上市要尽早开办电视电子版手语翻译节目、电台残疾人专栏节目。

(六)推动地级市残联新促会的组织建设工作,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

(七)组织召开全省残联宣传文化工作会议;举办地级以上市残联宣文干部培训班。

二、  文化工作

(一)积极筹办成立广东省残疾人艺术团,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筹备成立市残联艺术团;筹备成立广东省残疾人文学艺术联谊会。

(二)组织举办第六届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活动。

(三)进一步推动盲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继续加强各地原有的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的建设,按照“十一五”发展纲要的要求,在有条件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为盲人分别提供盲文书籍、有声读物、网络信息等文化服务;推动盲人书籍、有声读物、无障碍影视作品进社区。

(四)组织残疾人作家、美术家、书法家笔会,联谊会采风活动,编辑出版残疾人作品专著。

(五)加大对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力度,联合教育部门、文化部门,建立特教学校特殊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推进特教学校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

(六)充分发挥广东残联爱心文学专页《自强涛声》的作用,展示残疾人的创作成果,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

(七)推进“文化进社区”项目,在社区内设立残疾人书架,解决残疾人读书难、借书难的问题。组织开展有关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通过组织残疾人开展艺术活动,集中展示残疾人才华,探索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八)全力发掘残疾人艺术人才,组织全省残疾人才艺巡展活动。

三、  体育工作

(一)在省残联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10年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积极采取“三个加快,三个加强”的六项基本措施,努力实现全省残疾人体育“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二)全力备战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为参加2012年伦敦残奥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组队参加国内国际各项残疾人体育比赛。

(四)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及部分残疾人体育项目运动医学分级培训班。

(五)举办全省残疾人体育锦标赛。

(六)各地继续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的选拔机制,全面培养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

(七)加强我省的国家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训练、管理工作。

(八)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特奥运动,发展特奥活动示范社区,并组队参加全国各项特奥比赛活动。

(九)做好全省残疾人体育工作 “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

(十)加强残疾人体育宣传工作,普及残疾人体育科普知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多种媒体,宣传残疾人体育领域的优秀代表人物,营造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十一)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的推动作用。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开展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

 

2011年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工作要点

 

以服务为基层,以业务为驱动,面向残疾人,加快残联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业务领域的应用,为新时期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提供重要基础和保障。

一、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共享信息化技术成果

统一部署、系统布局、统筹规划,在统一的网络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各业务管理系统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各地级以上市残联信息化工作要避免局部冒进,形成信息孤岛和资源浪费。省残联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开发、推广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经试点市试用完善后,免费下发到各地推广使用。

二、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构建省残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

粤残联〔2010〕231号文明确要求使用“广东省残疾人保障金年审地税代征系统”的单位必须于2011年4月前接入当地政务外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要以全省残疾人保障金年审地税代征系统转移到政务外网运行为契机,依托省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构建高效、安全的省残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

三、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完善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

将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的工作纳入对各地级以上市残联服务体系建设考核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各地级以上市残联要及时提供本地各项政策法规和各类咨询信息。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要在呼叫服务中心设立1个席位,有条件的可逐步设立2-3个席位。为避免资源浪费,各地级以上市残联不再建呼叫服务中心。广州、惠州和东莞等已建立呼叫服务中心的,要根据省残联的统一安排,及时做出调整,将公共服务部分合并到省残疾人呼叫服务中心。

四、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推进信息无障碍工作

由省残联牵头,成立“广东省信息无障碍促进会”,下设盲用技术专业委员会、聋用技术专业委员会等一批专业委员会。同时,设立“华南信息无障碍检测中心”,负责华南地区信息化产品的无障碍检测工作。定期组织举办信息无障碍技术培训班,全面推进我省信息无障碍工作。

省残联网站,佛山、深圳、广州残联网站在2011年实现无障碍,其他地级市残联网站无障碍稳步推进,推动全省党政机关主要网站逐步实现无障碍。

五、开拓信息产业规模,创新残疾人就业模式

充分发挥广东省残疾人信息产业园的作用,提供约600个话务员岗位,100个软件开发和动漫制作岗位,吸收我省各地残疾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到园区就业。残疾人岗前培训经费在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由园区负责安排就业。

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设立全省残联网站服务器

省残联在省信息中心的机房将提供专用服务器,为全省残联系统提供免费的带宽和空间,各地级以上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可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将原来付费的网站转移到省的免费服务器上。

七、共享社会成果,推进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

在基本完成全省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加快立项步伐,全面启动全省残疾人人口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开发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相配套的数据交换电子平台,促进残联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八、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工作质量

省残联网站改版升级后,突出地域特色和信息无障碍,力求做到网页设计更新、信息容量更大、内容质量更高、新闻报道更快。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残联网站也要力求办出自己的特色。要着力巩固和加强全省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员责任制,定期组织信息员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九、调整充实,更新完善残疾人监测工作样本

按照中国残联的部署,对残疾人监测样本进行调整补充。根据中国残联制订的监测工作时间流程、监测方案,参照广东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经费列入残疾人事业经费预算,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十、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科学运用统计数据

加强培训,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与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努力提高年报、快报的数据质量。深化推广网络版统计操作系统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全省统计数据的开发与应用,在数据资料汇编、年鉴、资料手册、课题研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水平。

十一、完成“广东残疾人服务网”、“远程教育”和“电脑红娘”频道的建设工作

按照中国残联的要求,承担“中国残疾人服务网”中“广东残疾人服务网”、“远程教育”和“电脑红娘”频道的建设工作(“电脑红娘”由深圳残联负责建设)。先行先试,依托中国残疾人事业资源中心的框架和分类标准,率先建立“广东省残疾人事业资源中心”,辑录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文字、音频和视频资料,分类管理、检索。

十二、将信息化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统筹考虑

充分认识信息化在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在制定各级“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中将信息化纳入其中。把信息化建设提升到与各项业务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来认识,积极争取财政的支持,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重点业务,做好“十二五”信息化规划工作

 

2011年财务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省委9号文件,确保重点项目经费的保障

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离不开省委9号文件的总框架,重点发展的领域和项目也会紧紧围绕文件精神进行。省残联的重点项目是:兴建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广东省残疾人教育基地、广东省残疾人服务基地、广东省残疾人技工学校,成立广东省残疾人艺术与体育管理中心,在全省建立一批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工疗机构(“五个一”工程),重点项目共需专项经费投入约20亿元。为了确保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我们必须创新思路,多渠道筹集残疾人事业经费,争取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幅度地增加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并且要管好用好。

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残疾人事业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地税代征制度。二是,设立省残疾人事业统筹金,按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总额的15%提取。三是落实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0%划拨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事业的规定。

三、落实责任,提升敬业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认真做好2010年部门决算报表、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资金统计报表及2010年绩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四、严管理、上水平;严标准、降费用

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工作,制定新的控制数标准,完善公用经费的财务法规,保证我会公用经费支出做到“六个零增长”,做好2011年的公用经费支出的控制。

五、加强财务岗位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继续做好财务人员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财务专业培训及组织全省残联财务人员年度培训工作。

六、加强专项经费检查和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和制度

计划在2011年的第一、三季度对直属单位及十四个财政转移支付市进行专项经费抽查,对体育基地的财务进行审计、帐务核准工作,确保专项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七、积极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全省财务电算化水平

加强财会电算化培训,针对全省部分市、县残联财务还采用手工记账的现象,争取在五年内解决全省残联财务电算化的问题,并在2011年率先让已经具备前期条件的市、县实现财务电算化,提高工作效率。

 

2011年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要点

 

一、目标和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建设一批与残疾人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服务设施,在全省建成覆盖城乡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托养等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启动建设一批示范性的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服务设施建设要体现为残疾人服务的特点,根据当地残疾人人口情况和需求,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设计要注意既满足目前需要,又留有发展空间,珠三角等地区可适度超前一步到位进行规划建设。

三、分级负责、积极推进。服务设施建设要有计划、有步骤,分级积极推进,重点落实建设用地、立项规划、资金筹措等。对财政转移支付地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资金将继续按照竞争性分配办法加大扶持力度。2010年通过竞争取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市、县级残联,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程序,使项目建设做到“规范、安全、优质、高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省将对这些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考核。

 

2011年《广东残疾人》杂志工作要点

 

2011年,《广东残疾人》杂志将紧紧围绕省残联中心工作,按部署有计划地推进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做好舆论导向,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现拟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办刊目标

2011年《广东残疾人》要紧紧围绕全省残疾人事业各个阶段工作重点,做到每期有主题,每个栏目有重点,进一步增强《广东残疾人》的政策性、理论性、指导性、服务性、知识性和可读性。通过精品文章、特色栏目,确立和体现杂志的实力和品位,力求使读者开卷有益。要在发展中寻求突破,在突破中精益求精,在内容选题、版式设计、装帧和发行量等方面比2010年有明显进步。

二、工作计划

(一)加强三方面宣传。2011年《广东残疾人》杂志在内容编排上突出三个方面:

一是,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庆祝建党90周年,加强对残疾人在党的关怀下幸福生活的宣传,我们将举办以“党的光辉暧我心”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二是继续加强对广东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的宣传报道。为促进各地“两个体系”建设,每期继续重点介绍2个市或县(区)“两个体系”建设进展情况。编辑部将分期分批安排人员到各市作专题采访,及时推介全省各地“两个体系”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果。

三是加强广东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推介。《广东残疾人》杂志要积极做好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理论研究成果的宣传,为各地残疾人工作者提供理论指导,以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几篇力作。2011年杂志编辑部将围绕全省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抓住事关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密切关注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好向专家学者约稿工作。积极约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科研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省作家协会的专职作家给我们的杂志提供有深度、有影响的作品,以提高杂志的品味和地位,提高杂志的影响力。

(三)做好杂志发行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广东残疾人》杂志的宣传作用,必须进一步扩大发行面,发动各市、县残联做好《广东残疾人》杂志的宣传发行工作,确保将每期《广东残疾人》杂志发送到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每个成员的手上;发送到各乡镇(街道)残联;发送到各级专门协会各类残疾人代表手上。同时,杂志编辑部将通过互换等方式,建立与其他杂志、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与残疾人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渠道,拓展发行范围,扩大杂志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健全三项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与编委、通讯员定期联系制度。编辑部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与编委、通讯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他们对办好刊物的意见,不断提高办刊水平。2011年下半年召开一次编委、通讯员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工作,表彰先进,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二是建立通讯员考核奖励制度。鼓励通讯员多写稿、写好稿,努力提高稿件、信息报送质量。将通讯员投稿和组稿纳入先进评比的综合考核体系,杂志社切实做好通讯员来稿、用稿情况,进行统计,对稿件完成总量及质量进行总评。2011年举办一次评选表彰《广东残疾人》杂志优秀通讯员活动。

三是健全杂志编辑部内部管理制度。在练好内功上狠下功夫,严格办事程序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严把稿件采编、校对、印制、审核等质量关,准确把握和体现政治性、专业性、全面性、权威性和艺术性的特点与要求,有效降低出错率,坚决杜绝重大错误的出现。狠抓采编人员业务学习,努力学习新闻传播学新知识、新方法,重点提高策划、采访写作和编辑能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开放型、创新型编辑部。

(五)完善“广东残疾人”网站。进一步完善该网站的版式和内容,加大信息的更新力度。

(六)切实做好理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在做好编辑部内部各项工作的同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参与省残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我们力争在新的一年里把《广东残疾人》办得更好,尽最大努力逐步实现《广东残疾人》从双月刊向月刊过渡,并力争在未来五年内尽快使《广东残疾人》杂志迈入优秀期刊行列。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