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在广东残疾人联合会第五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9-23 字体: [大] [中] [小]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向主席团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0年残疾人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省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大部署,继续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和服务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成功举办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残疾人事业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喜人势头,总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开展各地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情况督查,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汪洋书记在2010年9月接见自强模范、助残先进报告员和残疾人演员代表时,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并再次强调: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能说广东实现了小康社会;没有残疾人的幸福,就不能说广东成为了和谐社会;没有残疾人的发展,就不能说广东是科学发展。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春节上班第一天即到省残联召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座谈会,并于2010年3月10日、9月13日在珠海、汕头市分别主持召开两个片会,听取部分市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报,强调要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切实增强发展成果惠及残疾人的责任意识,在研究资源分配、统筹资源安排上优先向残疾人倾斜;强调要坚决克服对残疾人事业忽视、轻视、歧视的错误倾向,切实建立为残疾人谋福祉的长效机制;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五个增强”:增强人本意识、增强切身感受、增强权利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增强社会氛围。李容根副省长深入残疾人服务机构、基层社区,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多次专题听取残疾人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协调、解决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用地性质转换等具体问题。省委办公厅开展各地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情况专项督查,编发《督查通报》、《督查专报》,及时通报各地工作情况。省政府残工委专门成立以颜学亮副秘书长为组长的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省直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贯彻落实省委9号文件责任分工,明确承办人、责任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省直部门已先后制定出台9个配套实施文件。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出台了贯彻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实施意见,并明确了市委常委分管残联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根据省委9号文件精神及省领导对国办19号文件批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办19号文件拟办意见,我们草拟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反复征求了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27个省直相关单位意见。目前《实施意见(代拟稿)》已报省政府审批,争取尽快出台实施。

(二)颁布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

2010年6月2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体现了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理念,特别是规定对0-6周岁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基本康复治疗和康复训练,首开全国地方立法先河。《实施办法》条文由原30条充实为74条,强化了残疾人事业的保障机制,充实了残疾人康复、教育的内容,完善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度,构建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加强了残疾人文化生活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社会和谐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级残联积极协调同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等纳入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局,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省残联多次邀请、积极配合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视察、督查残疾人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相关提案、议案落实情况,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的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三)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推动残联重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是全面完成“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2009年启动“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以来,省和12个候选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省财政安排专项创建经费,各地政府加大创建经费投入,将培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工作标准和检查验收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勇于创新,培育工作成效显著,12个候选县(市、区)均顺利通过了国家的检查验收,被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荣誉称号。同时,珠三角7个市积极开展“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工作,7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创建达标,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称号。

二是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顺利铺开。2010年1月,省残联、省地税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下发了《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在我省全面铺开。《暂行办法》出台后,省残联及时召开了全省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地按照“高标准、广覆盖、大统一”的原则做好地税代征工作。省地税局将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纳入全省地税系统“大集中”网管理,并与省残联共同开发、建立了“广东省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集中’接口系统”征收工作平台,使地税代征工作实现了“征缴一体化,管理规范化”。2010年9月,省委办公厅把地税代征工作纳入省委专项督办,并在汕头市召开全省地税代征督办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相关部门会议,按照“六统一”(统一年审系统,统一征收标准,统一征收主体,统一传送应征数据,统一征收解库,统一反馈实征数据)的要求全面落实地税代征工作。目前,全省除深圳市由社保部门代征保障金外,绝大部分市已经开展了地税代征工作。地税代征工作的全面铺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全年全省新增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5800多人。

三是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已完成立项、征地、规划、设计、论证等工作,并在李容根副省长的亲自关心、协调下,完成了用地性质的转换,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加紧推进;华南特殊教育学院已完成论证、立项并开展征地等前期工作;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华南残疾人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开始实质性的筹建工作;省残疾人工业生产就业培训韶关基地已落实建设用地、建设资金,将在两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省残疾人康复基地、省华南特殊教育学院、省残疾人技工学校、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等4个省本级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稿)》重大建设项目。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已于2010年12月1日落成并投入使用。深圳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汕头市特教学校、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等一批市一级残疾人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正抓紧建设。各市县按照省委9号文件精神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规范县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县级“五个一”工程建设。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4.4亿元,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达147个,总建筑面积44.2万平方米,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条件不断改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四)成功举办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人道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2010年12月12日-19日,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在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力指导下,按照资源共享、同步筹办的工作方针和中央、省委提出的“两个亚运,同样精彩”的办会要求,省残联积极参与省“三会”领导小组宣传、外事、安保、火炬传递等工作,全力配合亚残运会组委会做好组织、竞赛、观众组织、志愿服务等工作。配合中国残联、亚残运会组委会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广东活动周广州亚残运会宣传活动,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理事长王新宪等领导出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参观了生命阳光馆。成立亚残运会全省新闻宣传协调办公室,做足、做大亚残运会的外围宣传,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承办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国际论坛、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残疾人事业图片展、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颁奖暨辅助器具创新发展研讨会,举办迎亚残运会广东残疾人汽车集结赛,组织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各市、县(市、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党政领导,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及广大残疾人观摩开、闭幕式和比赛,进一步扩大了亚残运会的影响。广东66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亚残运会12个大项72个小项的角逐,共获得20枚金牌、12枚银牌、9枚铜牌,7人7次打破7项亚洲纪录,3人3次打破3项世界纪录。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郑重兑现了对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彰显了广东人民团结、务实、创新、高效的精神风貌。

2010年8月12日-31日,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组委会、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残联联合组织全省自强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暨残疾人艺术团演出活动,先后到珠海、中山、江门、广州、阳江、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汕头等10个市巡回报告演出,直接听、观众15000人。9月3日(广州2010年亚残运会倒计时100天),省直“2010年亚残运会广东省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暨残疾人文艺演出”活动在省委礼堂举办。报告演出现场气氛热烈,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报告演出前,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省委常委、秘书长徐少华,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副省长李容根、雷于蓝等领导接见了报告员和演出人员代表,汪洋书记作重要讲话。王乃坤、徐少华、李容根、雷于蓝等领导出席报告演出活动。徐少华秘书长在报告演出前作热情洋溢的致辞。这是继去年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与全国自强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团到我省巡回报告后的又一次重要活动。

2010年8月2日至8日,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在惠州市成功举办。全省21个市和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近150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比赛,包括裁判员、工作人员、志愿者在内,参会总人数近4000人,是历届以来水平最高、人数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一届。本届省残运会共产生434枚金牌、341枚银牌、301枚铜牌,1人一次超1项世界纪录,2人3次超3项全国记录和134人201次破185项省残运会记录,传扬了“超越、融合、共享”残奥理念,展现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实现了“两个省运,同样精彩”的预定目标,成功奏响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前奏曲。中国残联理事长王新宪、省领导朱小丹、徐少华、李容根、温兰子等出席了运动会相关活动。

(五)做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收尾工作,全面完成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任务。

2010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最后一年。省残联指导各地认真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确保完成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配合省政府残工委量化工作指标,制定“十一五”末期检查评分标准,在各地开展广泛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十一五”纲要执行情况进行末期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快报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省政府批转实施的《广东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部分指标超额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整体小康水平逐年提高。残疾人状况监测结果显示,2010年,我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59.36%,与2007年49.85%的水平相比提高9.51个百分点,与全国57.4%的平均水平相比高出1.96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提升:全省各级残联系统举办或协办的康复服务机构共714个,近300万人(次)的残疾人得到不同形式的康复服务,6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高等院校录取残疾考生1300人,残疾人高考上线录取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农村在业残疾人90万人,城镇就业残疾人34.8万人,转移就业残疾人2.8万人,新增分散按比例就业残疾人近4万人;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累计扶持10万贫困残疾人脱贫,全省31万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救助,采取临时救助、专项补助、供养等措施,上百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完成危房改造20840户,受益残疾人26097人。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开局良好,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托养机构280余家,集中托养残疾人2.1万人,其中全托的重度残疾人2300多人。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法律救助工作有效开展,6个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即将通过全国验收,全省城市无障碍建设基本格局初步形成。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全面铺开。市级残联班子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工作取得突破, 2.2万名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上岗,残疾人自身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组织体系。专门协会工作更加活跃,志愿助残广泛开展。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财务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初步建立了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五年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事业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整村脱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实施《广东省市、县(市、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竞争省级专项资金评审办法》,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十一五”时期成为政府投入规模最大、事业发展最快、残疾人受益最多、社会影响最广的五年,残疾人事业总体上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一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关怀、重视的结果,是李容根副省长,张帼英、石安海、许德立等老领导和主席团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齐心协力、艰苦奋斗的结果。为此,我代表省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名誉主席、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和全省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残疾人家庭收入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甚至不到三分之一,并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全省0-6周岁残疾儿童17.33万人,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儿童10万人,但目前全省专业康复服务机构康复学位不到7000个,绝大部分残疾儿童无法得到康复服务。仍有近三成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未能接收义务教育,全省万名义务教育学生中特殊教育学生只有19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相当于江苏省水平的三分之一。全省残疾人失业登记率远远高于健全人,相当数量的城镇和农村残疾人靠家庭供养。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五个一”工程建设普遍缺乏建设资金,大多停留在规划、方案、文件上,观望、等待情绪浓厚,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广大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2011年残疾人工作主要安排

 

刚刚召开的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广东“十二五”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显著进展,社会软实力显著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改善,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建设幸福广东,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乡,改善社会治安,保障人民权益,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从而强化转型升级目标的依归和价值取向,使转型升级成果更好地转化成人民群众的福祉。建设幸福广东是“十二五”时期广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

2011年是全面实施《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的开局之年。2011年残疾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全面实施《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2011年—2015年)》,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重点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完成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广东做出贡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部署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协调省政府残工委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草拟、征求意见、论证、会签、报批工作。协调省政府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制定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继续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同步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全省规划的重要指标、重要政策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及主要任务和措施,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本省规划与国家规划及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相关部门重要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各级政府残工委职责,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将“五个一”工程建设等重点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突出特惠,重视制度安排。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强化残疾人保障、服务需求分析,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筹备召开第四次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总结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和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部署实施“十二五”发展纲要。

(二)宣传、贯彻《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0-6岁学前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办法等《实施办法》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研究制定《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动员基层残联组织深入城乡社区、残疾人集中的特教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板报宣传、社区宣传、知识竞赛及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使《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商请省人大开展《实施办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各地《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残疾保障法》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实施办法》宣传的社会影响。

落实残疾人维权工作“四个标准”,进一步强化维权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地级以上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切实加强法律救助与服务工作。启动《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条例》立法程序和《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综合服务设施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启动第二批全国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综合管理试点,全面落实机动轮椅车燃油费补贴。

(三)落实我省贯彻国办19号文件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业协会作用,推进残疾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着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现和“康园工疗”网络建设进程。全面启动对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省级评审工作,全面推开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创建工作。到2011年底,珠江三角洲7市4/5以上街道(乡镇)、经济欠发达地区市辖区2/3以上街道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城1个街道(乡镇)完成“社区康园中心”网络建设。大力推广居家无障碍改造工作。

(五)研究制定特殊教育、重度残疾人托养的经费保障机制。尽快召开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和残疾儿童教养学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残疾学生助学补助政策,完善残疾学生助学体系。落实财政部等部委“阳光家园”工程计划,研究制定我省重度残疾人托养政策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六)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争取将省残疾人康复基地、华南特殊教育学院等省级残疾人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区域性发展规划。加快省残疾人康复基地报建、招标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1年年初开工,三年内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华南特殊教育学院征地、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基本建成省残疾人工业生产就业培训韶关基地并投入使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国残联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硬件建设,启动建设一批示范性市、县(市、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重点落实建设用地、立项规划、资金筹措等。省级专项资金继续按照竞争性分配办法,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地区服务设施项目的扶持力度。2010年通过竞争分配取得省级专项资金的市、县级建设项目,省将对这些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考核。

(七)开展全省残疾人才艺展示,组团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主题为“绽放生命、共享成果、展示自我、体现价值”的全省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组团参加2011年6月在江苏南京举行的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要通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特殊才艺的展示、竞赛和专业人才表彰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残疾人学习技能、参与就业的信心,增进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潜能和特殊技能的认识,提高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八)加强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办好《广东残疾人》杂志、《自强涛声》网刊,配合做好广东电视台手语节目自动化升级工作。筹办成立广东省残疾人体育与艺术管理中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艺术和体育训练基地,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和体育队伍建设。办好残疾人艺术团,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巡演。组织第六届全省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做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做好2011年10月在浙江杭州举办的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广东代表团的组团、集训和参赛工作,弘扬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九)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和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做好残疾人数据库、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库建设,搭建残疾人服务网平台。集中力量,加快“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配合中国残联组织做好0-17岁残疾人小样本筛查,开展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将盲人图书室(馆)建设纳入文化强省建设大局。筹备成立广东省信息无障碍促进会,消除残疾人 “信息数字鸿沟”。配合中国残联对广州市“两个体系”建设专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探索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发挥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作用,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加强财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完善残联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筹备成立广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积极发展广东狮子会,发展我省残疾人慈善事业。

(十)加强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认真抓好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解决残疾人领导、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问题。通过学历教育、在职深造、资格考试和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组织好盲人节、聋人节、肢残人活动日和特奥推广等活动,进一步活跃专门协会工作。探索试点省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召开全省志愿助残工作会议,启动具有广东特点的“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组织好全国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

主席、副主席,各位委员,

第五个残疾人事业五年规划圆满收官,第六个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正在紧张制定。每一个五个规划,都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座里程碑。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是我们在“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践行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年度任务,切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群众解难,推动广东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广东、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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