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文件]推进全省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1-28 字体: [大] [中] [小]

全省残联工作会议专题材料之二

推进全省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和省政府为解决贫困残疾人的温饱问题,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扶贫开发工作,扶持60万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成效显著。但由于残疾人贫困程度重、扶持难度大和极易返贫,全省仍有40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贫困残疾人,还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家庭生活在贫困的边缘,残疾人扶贫工作任务艰巨。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尤为突出,部分残疾人贫困户的房屋已年久失修,有的夏不避雨、冬不御寒,甚至濒临倒塌;有的破旧不堪,人畜同住一室;有的甚至在临时搭建的茅草房中生活,不具备起码的居住条件。残疾人及其家庭渴望政府和社会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
   

省委、省政府在去年作出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决定,把“全民安居工程”列为首要工作,提出全省要用5—7年时间完成对农村225万户贫困农民居住的危房改造工作;今年拟改造3万户,省重点安排扶持1万户,市、县安排解决2万户。“济困助残”也是“十项民心工程”实施的项目之一,当务之急是必须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是进一步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的需要,是带领残疾人与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一、任务目标

  

全省将用5—7年时间完成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工作。

2004年实施危房改造3000户(省重点扶持1000户,各市扶持2000户)。为“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

  

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居无定所的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省残联重点扶持对象为省“安居工程”项目每年确定的实施危房改造户中的残疾人户。

改造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达到当地一般农户基本住房标准。

省将逐年补贴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任务经费;经济发达地区的危房改造经费由地方自筹。可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残疾人自筹一点,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等办法解决。

三、保障措施

 

各级残联要积极与当地安居工程实施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危房改造动态,确实将贫困残疾人户纳入当地政府安居工程的扶持范围,协调落实扶持资金真正到位。同时,协助当地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行规费等减免,并给予特别扶助。
广泛宣传,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捐物、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

残疾人家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负担。

四、组织领导
   

省成立残疾人“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危改任务到市,县(市、区)抓落实,资金到户,受益到人。

 

市级残联要积极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运行机制,落实匹配资金,制定优惠措施,明确任务指标,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监督管理。 

县级残联要加入当地“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参与研究决定审批项目的重大事项,统一制定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制定实施办法,设计标准,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匹配资金。
县级残联负责项目的统计调查,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落实地方资金匹配到位、落实到户情况,项目进度监测和验收评估,负责省扶持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各市组织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调查,由县级残联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贫困残疾人住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逐户填写《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住房状况调查表》,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调查报告,结合本地危房改造的实际情况,提出残疾人户危房改造意见。各级残联要将经过当地政府审核批准后的调查报告及《县(市、区)贫困残疾人户住房状况汇总表》上报广东省残联。

(二)制定实施方案,逐级下达任务指标。地级市残联依据调查统计结果制定市级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危改对象、设计标准、资金来源、政策措施。

(三)逐级申报审批,协调跟踪匹配资金的落实。省残联重点扶持地区的县级残联负责上报年度危房改造人数和经费申请,地级市残联审核后负责上报地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并协调落实经费;省残联将根据各地的申报情况,并综合全省的危改任务,提出年度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县级残联与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残疾人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并视情况落实危改户负担资金。

(四)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并开展检查验收。县级残联要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证施工质量。地级市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通报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省残联。省残联也将会同有关部门,分阶段组织检查验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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