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求真务实 全面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助残项目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13 字体: [大] [中] [小]

《十项民心工程》是2 O 0 3年9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建设“和谐广东”的重点工程,从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在2O03年1 0月1日正式印发了《梅州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把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列为2 0 0 4年五个工作的重点工程之一。

一年多来,我会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这一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老百姓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老百姓最关注的事情抓起,从老百姓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做到领导有力,认真规划,迅速行动,责任到位。目前“十项民心工程”的实施达到了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的要求,至去年1 2月底止,我会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济困助残项目取得了重大实效。全市共投入资金749.8万元,占计划投入400万元的1187.45%;其中:争取省拨293万元,占计划150万元的195.3%,市筹65万元、县筹262.6万元、社会捐助19.5万元。全市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042例,低视力康复618例,聋儿语言训练63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 4例,智力残疾康复训练102名,矫形器装配200例,假肢安装49例,精神病患者康复治疗693名;通过发动社会热心人士和由本会筹资自购方式为758名贫困残疾人捐赠轮椅758部,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643名,各类培训642人次,市残联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其中特别受残疾人欢迎的6期补鞋技术培训班,培训165人/次,共拨出6万余元购买补鞋车165部,无偿送给参加培训的残疾人,安置就业607人,同时通过市残联接收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全市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8.4万元(市本级105万元),市残联为保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落实,通过不断争取,反复协调,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的大力支持,出台了从2005年起实行劳动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对年平收入不足1500元的贫困残疾人户开展全面调查,为48000名贫困残疾人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发挥市残联扶贫和开发基地的辐射作用,兴建了一座培训楼,不断完善培训残疾人种养殖技术的设备和条件,使特困残疾人624人脱贫,为7625户特困残疾人办理农村医疗保险。市残联与市扶贫办共同下拨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专款16万元,扶持80户残疾人家庭建新房。残疾人体育运动获得国际级比赛5金l银,国家级比赛3金2银2铜,省级比赛l3金5银4铜。全市特殊教育学校6间,开设28个班,学生1569多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1225名,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4.9%,对2086名受助对象进行申报,其中249名得到扶助,推荐1 4名残疾人到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今年全市核发残疾人证3550本,为已办证的17486名贫困残疾人,减免税费661605元。聘请了11位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为3 5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注重残疾人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有编号的219辆残疾人机动车进行管理,解决残疾人在营运中碰到的问题。一年来共处理残疾人来信185件,接访653人次,累计临时困难补助计19.3万元。以上项目解决了一批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召开会议,提高认识

为武装思想,统一认识,我们分别召开了有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残联领导、残疾人工作者等人员参加的《十项民心工程》济困助残研讨会、协调会、汇报会等一系列会议,主动承担牵头单位责任与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城建七个部门共同研究,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济困助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得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确保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的制订、实施,力争使全市22.3万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及康复服务得到明显改善,逐步提高残疾人的入学率、就业率和社会保障率,有力推动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确保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 一级抓一级,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身上, 努力做到抓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助残项目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为确保《十项民心工程》助残任务的落实,成立了由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城建局等单位组成的“梅州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济困助残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们还成立了市残联实施《十项民心工程》领导小组。

三、制订方案,明确职责

《十项民心工程》是省、市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因此,必须把年度残疾人工作列入《十项民心工程》项目,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落实民心工程,必须找准问题的关键,真正解决问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从我市残疾人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按照“十项民心工程”的要求,做到既要做好全面规划,又要扎扎实实解决好当年的突出问题;既要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 又要充分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能条件;既要有强有力的领导,又要有社会的积极参与。为此,我们迅速组织力量,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我们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反复讨论,于当年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梅州市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助残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2004年度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助残项目任务的通知》、《梅州市残联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助残项目经费配套的通知》,并将文件下发各县(市、区)残联、各科(室)、直属单位。制定了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将残疾人康复、培训、就业、扶贫解困、社会保障、教育文体等项目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规定了市残联和市直6个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同时建立了检查汇报总结制度,各县(市、区)残联每月20日向市残联汇报进度及有关情况,对实行比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如蕉岭县残联在9月底前大部分任务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市残联及时将其做法转发到各县(市、区),要求市、县(市、区)吸收蕉岭县残联的先进工作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取长补短,并对照各自的任务进行逐一检查,查缺补漏,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发展。同时,我们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召开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及市直有关配合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开展检查并将行动情况两次通报全市各县残联,并派人下县督导,从而较好地统一规范了全市奋斗目标和实施步骤。

四、筹集资金,抓好落实

民心工程是否解民困得民心,很重要一点就是能否落到实处,那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是不是发生了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变化。政策再好,如果不认真落实,一切都无从谈起。而《十项民心工程》的落实关键在资金,我们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经费,主要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即争取上级补一点、要求市政府拨一点、 社会捐助一点、残联自筹一点)。民心工程要取得实效,离不开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我们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支特的同时,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协调市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得到社会团体、热心人士及台湾曹仲植基金会的鼎力支持,认捐轮椅300部(价值12万元),已捐150部,市残联配套150部(筹款购买),其它204部,共504部已发放给残疾人。全市各级残联结合“全国助残日”活动,积极开展募捐、慰问、捐赠、咨询、宣传等一系列的扶残助残活动,取到较好的社会效益,推进了各项残疾人工作的开展。

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投入困难,《十项民心工程》助残项目需要大笔资金,但由于我市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靠政府列入财政预算难度大;二是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不够浓,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三是残疾人就业率和康复覆盖面不够广,残疾人扶贫工作任重道远。

“十项民心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我市现正加紧开展“创优”活动,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抓好“十项民心工程”济困助残项目,为残疾人办好事、实事,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入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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