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约为残疾人提供法援服务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15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共创社会“关注、关爱、关心”残疾人的和谐环境,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广东省法律援助处残疾人工作站与暨南大学珠海学院法律援助中心在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前的5月12日签署合作助残协议。助残协议的内容包括:组织教职人员(专家)和学生在大型社会公益活动中和日常为残疾人无偿提供法律知识、法律问题的咨询及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给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对象提供申诉、诉讼代理等无偿援助等。

暨南大学珠海学院法学系在暨南大学珠海学院领导下,全体师生不断深入理论学习,同时,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为社会公众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法学系的社会实践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发扬暨南大学“忠信笃敬”校训和“侨校+名校”战略精神,立足珠海校园,服务社会,通过对社会弱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该系已经为珠海市、中山市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了劳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款纠纷、行政复议、医疗事故纠纷等多宗法律援助,取得了喜人成果。2004年,由梁沐周、古东景同学担任代理人的金湾区平沙镇清洁工人黄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是珠海市首例大学生法律援助案件,南方都市报、珠海电视台曾为此做过专题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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