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6-04-28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报告〉的通知》(粤办发〔2006〕1号)精神,结合省残联的实际,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省残联在全省残联系统的表率作用,为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作出积极贡献,现就2006年在省残联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当好排头兵是事关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2004年视察广东时都殷切希望和一再要求广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省委九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前面,努力当好排头兵。全省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在前面要在“六个促进”上下功夫;构建和谐社会走在前面要努力做到“六个注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在前面要努力提高“六个本领”。省残联实现“三个走在前面”,事关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局,事关全省残疾人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和今后发展残疾人事业进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当好排头兵是我省残疾人事业实现新发展的迫切要求。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新的发展目标是新时期对我省残疾人事业的要求。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我省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有的甚至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目前全国的残疾人事业已经形成了万马奔腾、你追我赶的发展态势,我省的残疾人事业能否走在全国的前面正面临严峻的考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树立排头兵观念,发扬排头兵精神,培养排头兵作风,创造排头兵业绩,在全省残联营造争当排头兵、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前面”的社会氛围。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残疾人的富裕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三)当好排头兵是推进省残联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载体。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把排头兵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之中,有利于统一省残联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调动积极性;有利于带动全省各级残联的自身建设;有利于使“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真正成为全省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共同的奋斗目标和行动指南;有利于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我们必须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好排头兵实践活动,真正当好排头兵。

二、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为根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任务要求,强化“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意识,在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障碍,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难题,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制定出台《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及配套实施方案为契机,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着力点,把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与推进残联工作的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入开展活动与为广大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残疾人生活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在建设和谐广东中走在前面。

(一)牢固树立排头兵意识。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破除妨碍当好排头兵的各种思想障碍。做到“五破除五树立”:破除片面发展的思想,树立统筹兼顾、又快又好的发展意识;破除固步自封、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破除事不关己、无所作为的思想,树立不进则退、岗位争先的责任意识;破除消极等待、坐享其成的思想,树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的机遇意识;破除党建工作是“软指标”、难出实效的思想,树立党的建设是保障、主动抓党建的政治意识。

(二)在推动残疾人事业、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排头兵作用。今年,是我省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省继续以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为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重要的一年。围绕省的中心工作,我省的残疾人事业要有新的突破。要继续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的审评工作,加快我省残疾人医疗及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的步伐。要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范畴,整合康复服务资源,努力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为残疾人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要加大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开业扶持力度,重点制定并落实扶持优惠政策。要全面推进全省残疾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残疾人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网络。要加大扶贫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要以2008年北京残奥会为契机,以建设体育强省为动力,加强残疾人体育的“四有三化”建设。

(三)在促创新、抓亮点、创品牌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使残疾人事业获得更大发展,与我省的其他事业一样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排头兵,这是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创新永远是事业发展的动力。只有开拓创新,才能使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各部(室)、单位要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在工作观念、工作内容、工作模式、工作领域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形成“一个支部创一个品牌、一个支部抓一个亮点、一个支部举一面旗帜”的工作格调,使我省残联各项工作能够走在全国前列。

(四)在推动维护残疾人权益上发挥排头兵作用。残疾人事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只有把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发展,才能建立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利用今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利时机,加大对现有法规的执行力度。在省人大、省政府已把《广东省学龄前残疾儿童义务康复条例》和《广东省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纳入立法建制计划的基础上,按照立法程序,加快推进立法步伐,力争在全国首先出台。

(五)在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上发挥排头兵作用。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作风投诉、受理、督查、处理等制度,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优良服务。在密切党和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密切机关和基层的联系上取得新成效。

(六)在推动党建工作、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上发挥排头兵作用。进一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切实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突出抓灵魂、抓班子、抓骨干、抓基础、抓作风、抓制度,努力使各级支部(总支)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本领,提高把握方向、总揽全局的本领,提高统筹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提高识才选才、育才用才的本领,提高执政为民、固本强基的本领,提高干净干事、拒腐防变的本领,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七)在加强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上发挥排头兵作用。要充分调动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发动本部(室)、单位的干部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实践经验,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宣传文体、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权益保障等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逐步形成良好的调查研究与理论探索氛围。

三、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

(一)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1、组织动员。2月,召开动员大会,对省残联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广泛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学习讨论。2—4月,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省发挥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解决残疾人困难群体问题与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开展“省残联如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调研。3—4月,各部(室)、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开展调研,找出与当好排头兵要求的差距,选准突破口,写出调研报告,并充分运用调研成果,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分工,确定专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二)围绕“三个走在前面”抓好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5—9月,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各部(室)、单位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1、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各项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近年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联系实际制定相关措施,认真对照检查。属于本部门的问题,要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属于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在配合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推动本部(室)、单位工作的创新发展之中。重点着力改革攻坚,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在抓好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任务上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结合本部(室)、单位实际,组织力量,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适时召开省残联“三个走在前面”抓落实见成效情况交流会。

3、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为基层和残疾人办实事之中。重点切实抓好整改,解决突出问题。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未完全落实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责任到位促整改到位,尤其是在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下功夫。组织干部为困难残疾人送温暖,带头参加扶贫济困,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省残联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和政府与残疾人血肉联系的过程。

(三)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

10—11月,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组织开展机关作风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多种形式对省残联各部(室)、单位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省残联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残联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部(室)、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狠下功夫,扎实有效开展活动。

(二)周密部署,搞好结合。各部(室)、单位要按照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七一”表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残疾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统一要求,分类指导。各部(室)、单位要按照省残联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要求,创造地开展活动。省残联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检查督促。

各部(室)、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残联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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