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南粤助残工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21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南粤助残工程”组委会主任

郭德勤

2005年5月31日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南方报业集团和省残联等五个单位将联合在今年6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南粤助残工程”,为2000名贫困耳聋、脑瘫、智力残疾残疾儿童提供一段时间的免费康复。为有利于“南粤助残工程”的顺利实施,并通过各新闻媒体扩大“南粤助残工程”的宣传,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一、“南粤助残工程”的由来和以往的成果

我省有270万残疾人,他们是我们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他们之中,还有相当部分的残疾人存在康复难、教育难、就业难、住房难、生活难等方面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近十六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解决了一大批残疾人的“五难”问题。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健全,仍然有部分残疾人处于困难之中,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帮助。

为解决贫困残疾人的问题,体现广东人民扶残助残的人道主义精神,培育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社会责任感,2002年,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南方报业集团和省残联等六个单位联合发起实施了“南粤助残工程”。

在全省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南粤助残工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筹集助残资金2500万元,为1万多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康复、职业培训或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使一大批白内障患者通过复明手术而重见光明;耳聋儿童通过戴上助听器和进行语言训练而开口说话;缀学残疾少年重背书包进入学堂;不少残疾人通过职业培训掌握了一技之能,成为社会的建设者;惠州市惠城区建起了综合性的残疾人康复中心;潮州市办起了残疾人种养扶贫基地;湛江市几百名贫困精神病人得到康复治疗;河源市十多户贫困残疾人住进了新房。可以说,“南粤助残工程”已成为我省社会公益性慈善活动的一个品牌,成为社会参与扶残助残的一座桥梁,成为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一个窗口。

二、2005年“南粤助残工程”的主要内容

2005年“南粤助残工程”的主题是“救助残疾儿童,建设和谐广东”。目标有两个:一是向社会定向筹集助残资金2000万元;二是资助2000名贫困耳聋、脑瘫、智力残疾残疾儿童免费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

为什么将主题定在“救助残疾儿童”上呢?

据调查,我省有0—6岁残疾儿童11.55万人,并且每年新增1.65万人。大量的科学研究表明,0至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能够对其进行及早干预和实施科学的康复措施,绝大部份残疾儿童的身心能力都能得到较好的改善和补偿,相当部分的残疾儿童还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功能障碍状况,与健全人一样学习、工作、生活。而错过这个时期,效果事倍功半,并可能使其再无康复价值而终生“残废”。对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康复,有利于减轻政府和社会负担,化解社会矛盾。残疾问题是个社会问题,残疾人要达到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的目标,首先要解决的是康复问题。残疾人没进行康复训练,其残疾障碍无法改善和补偿,势将成为家庭和社会沉重的负担,国家开办一批福利院、托养院等机构进行收养,也加重了财政支出,得不到收养而家庭又无法承受的残疾人,不得不被遗弃而流浪街头,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果从残疾儿童开始抓起,让其得到适当的康复教育,不但可以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而且他同样可以成为国家的建设者,并且从长远来看,可以减轻财政支出。国外研究表明,对残疾儿童康复投入1美元,财政支出将节省9美元。因此,从1988年开始,我省就将残疾儿童康复作为一项抢救性工作,使约6万名残疾儿童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但对于1988年至今新增的26.4万残疾儿童来说,只有22.7%的康复需求得到满足。目前,每年在全省康复机构接受康复的残疾儿童也不足1万人,约占现有残疾儿童的8.7%,大部份残疾儿童至今仍“康复无门”,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残疾儿童家庭“因残致贫”,无法负担相关的康复费用。因此,我们认为:残疾儿童有最强烈的康复愿望和康复价值,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有最大的现实意义和现实价值。

三、2005年“南粤助残工程”的主要做法

(一)全省统一开展。我们将全省统一《倡议书》内容、活动内容和时间、资助方式、宣传口号、财务管理、鸣谢和表彰办法等。实施工作的步骤是:第一,各基层残联进行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确定受助对象;第二,将受助对象的有关资料在互联网、报刊上公布;第三,动员社会各界采取“结对子”、“一帮一”的方式自愿捐赠;第四,对已确定的受助对象实施康复措施;第五,反馈有关信息给捐赠者,并对捐赠者进行鸣谢和表彰。鸣谢和表彰的办法是:对捐赠500元以上的个人和5000元以上的单位,在互联网上鸣谢。对捐赠5000元以上的个人和10000元以上的单位,回赠纪念牌匾。对捐赠10000元以上的个人和20000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登报鸣谢。对捐赠20000元以上的个人和100000元以上的单位,进行表彰。

此外,考虑到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需要康复而至今未得到康复的残疾儿童相对较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筹款又相对较难,因此,这次活动我们提倡“全省残联一家亲”,采取地区对口支援的方式,经济发达地区残联在本地筹款后,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残联资助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

(二)专款专用。我们制定了本次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财务管理办法》,并且全省严格按照其中的有关规定来管理和使用所筹集到的助残资金,确保所有资金都用于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上。一方面,我们要认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切实把有需要的贫困残疾儿童找出来,并兑现活动初期的对外“承诺”,资助已确定的受助对象进入有关康复机构免费进行康复,不得随意改变已确定并对外公布的受助对象。捐赠者已指定捐赠意愿的(包括资助项目、资助对象等),必须严格按照捐赠意愿实施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反馈给捐赠者,在这点上,我们明确要求基层不能“有钱不用”和不能“有钱乱用”。另一方面,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杜绝挪用资金。我们明确规定本次活动所筹集的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发放、接待、设备购置等费用开支,包括活动所发生的组织、宣传等工作费用,也规定由各地残联从年度工作经费中开支,不得占用本次活动所筹集的资金。同时,我们将采取定期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南粤助残工程”的筹款和资金使用情况,我们也愿意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捐赠者、受助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由五个主办单位共同组成的组委会,令人高兴和鼓舞的是省政府李容根副省长已答应担任组委会的名誉主任,省领导的关心和重视,增强了我们实施好这次活动的信心。同样我相信,在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南粤助残工程”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四)扩大宣传。本次活动,我们对宣传尤为重视,除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上进行报道、宣传外,我们还设立“南粤助残工程”网页,开通“南粤助残工程”电子信箱,编印《南粤助残工程通讯》,及时将全省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典型例子、受助对象情况、筹款数额、资助工作等情况进行宣传。

四、倡议

残疾儿童的康复问题,是一项抢救性的工作。救助残疾儿童进行康复,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内涵,体现了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是一项必须赶紧抓实抓好的工作。但残疾儿童的康复问题,又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其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为此,在这里我代表我们五个主办单位向社会发出倡议:全社会都来关注残疾儿童的康复问题,关注残疾儿童的未来,支持“南粤助残工程”,为建设和谐广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建议

我认为,开展“南粤助残工程”,一方面是通过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向社会进行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反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反映政府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措施和行动,反映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广大群众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促使有关残疾人政策的出台,促进和谐广东的建设。因此,为做好宣传工作,在这里我想对新闻媒体提二点建议:

(一)希望各新闻单位加大对“南粤助残工程”的宣传力度,报道次数多点,报道篇幅大点,以实际行动来支持“南粤助残工程”。

(二)除报道“南粤助残工程”的实施外,我也希望采取追踪报道、个案报道、纪实报道等多种形式,将基层的工作、残疾儿童的状况、康复机构的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心声、以及一些因残疾儿童康复而引发出来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反映出来,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更好地解决残疾儿童的问题。

总之,“南粤助残工程”的成功,也有赖于在座的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大家在过去的工作中,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我们也在工作联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成了老朋友,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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