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术后须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05-06 字体: [大] [中] [小]

患者朋友:您好!

为了您白内障术后能够达到良好效果,广东省“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上的全体医护人员提醒您注意:

一、手术2—3天尽量多休息,避免低头、咳嗽、大便干燥,不要抬重物。

二、术后不需忌口,可按日常正常生活。但不要吸烟喝酒。

三、术后按指定日期复查换药,配合医生检查,并按医嘱在家用药及确定下一次复诊日期。

四、换药后回家滴消炎眼药,每日4-6次。

五、手术后眼花、轻度异物感、眼眶淤血是正常现象。如发生明显眼痛、恶心、呕吐,不要紧张,立即到医院就诊。

六、部分病人在术后5-7天开始眼红加重并眼痛、怕光、流泪等,这是一种正常反应,但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早期处理。

七、术后2周内不要让脏水或皂水、进入手术眼,4周内不要对手术眼施加压力(揉眼),要避免外伤。术后3个月内不要做重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

八、术后3个月甚至半年内视力不稳定。一般3个月时作屈光检查,必要时配一副低度数的眼镜调整看远或看近的视力,以达到最佳效果。

九、部分病人后囊混浊,术后产生眼睛发障,需做激光治疗或做简单手术。

十、儿童手术后需及时配镜及作弱视训练,定期复查。

祝:早日康复!

广东省“复明2号”流动眼科手术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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