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地区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实施方案(讨论稿)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05-06 字体: [大] [中] [小]

为落实《广东省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是做好残疾预防,推进新一轮防盲工作,实现“2020年消灭可避免盲” 目标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居民眼保健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改善和提高视力障碍者生活质量的一项重举措。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从2006年1月起至2008年12月前,共三年时间,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完成创建工作,达到“白内障无障碍区”标准。具体目标如下:

(一)三年内对有康复需求、双眼最佳矫正视力0.3以下的白内障患者,100%得到有限效康复服务(手术禁忌和不可治盲者除外)。

(二)白内明手术能力达到本地区年新生手术适应症

患者的90%以上,其中人工晶体植入率达95%以上,术后视力≧0.3的患者在95%以上。

(三)公众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爱眼护眼的防盲意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普及白内障防治知识,养成爱眼护眼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主要措施:

(一) 建立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

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成立政府主管,

卫生、民政、财政、宣传、残联等部门参与的“白内障无障碍区”项目领导小组,残联设项目办公室。制定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市、区)”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督查验收、核拨经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 确立复明定点机构: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众多医疗机构中,选择确定45所条件较好、技术过硬、交通便利的医疗机构为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其中市级2所以上、县(市、区)各1所以上,并实现与其它机构的资源整合,完成本地区复明手术和对术后患者跟踪服务的任务,形成本地区长期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的自然工作体系。省成立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疗队,支持技术力量薄弱的县(市、区),协助完成复明手术任务。

(三) 筛查登记转介服务:

各地残联与卫生部门联合建立白内障筛查转介服务网络,开展本地区眼病调查,建立随报制度,发现一例,报告一例,将白内障患者的基本状况、分布情况登记造册;做好转介、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建档案率98%以上。

(四) 实施贫困患者救助:

各地政府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救助,

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收取,享受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合作医疗患者的手术费用按规定报销;有自费能力的患者自行解决;贫困患者手术费用按每例800元,由当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市、县(市、区)以上残联负责具体落实,复明手术定点医院给予实施复明手术,确保交不起钱的贫困患者能及时手术复明。

(五) 广泛开展眼保健教育与公众宣传:

宣传媒体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白内障复明政策和防盲知识的宣传教育或眼病专业知识讲座,进行“爱护我们的眼睛”预防保健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眼保健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保护视力、减少眼疾侵害。组派宣传小分队赴盲校、特教学校等盲人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资料,分发眼药水,对眼疾患者进行就医指导。社会宣传普及率96%以上,50岁以上高发人群对白内障知晓率99%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 组织培训:

2006年2月,启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地级

以上市卫生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以上眼科医师进行培训;由各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二级培训。

(二) 全面筛查:

2006年4月,各县(市、区)依托乡(镇)、社区、街

道工作网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开展具体筛查工作,登记造册建档;对贫困或双盲的白内障符合手术适应症患者,确保不遗漏,并优先安排实施复明手术。

(三) 实施手术:

对符合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患者,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要好转介服务,引导患者到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就诊并实施复明手术。对贫困或双盲的白内障符合手术适应症患者,从确诊至实施复明手术一般不超过期3个月。实行复明手术: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手术方案,分地区、分阶段对所有具备手术指征的白内障患者实行复明手术,发现一例实施手术一例

(四)检查验收:在实施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过程中,各地白内障无障碍区项目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于2008年12月前省组织有关专家对珠江三角洲地区所有市、县(市、区)创建工作组织达标验收(验收标准见附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