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强调:地方人大要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11-11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并作讲话。

  王兆国强调,要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思考人大工作,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履职的能力和素质。

  王兆国指出,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开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地方立法要坚持以宪法为依据,遵循不抵触原则,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着力抓好法律配套规定的制定,确保法律有效实施;要坚持从地方实际出发,增强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

  他强调,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和各项规定,建立实施监督法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检查;要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不懈地贯彻实施好监督法。

  这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由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召开。会议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进行研讨和经验交流。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全国人大法律委主任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31个省级人大法制部门的负责人100多人出席会议。

2008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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