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配合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 粤残联办〔2013〕67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4-02-12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残联: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扎实有效搞好这项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群组发〔2013〕2号)要求和《省残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省残联将于近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这次专题调研活动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不可少的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调研,查找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所需所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残疾人的呼声,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问政、问需、问计于基层,联系服务残疾人,汇群众之智、集群众之力,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努力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党员干部转作风、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生动载体。

二、时间安排

调研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5日。每组每市约3天,具体由各组组长根据日常工作机动安排。

三、调研工作分组

调研工作共分5个调研组,分别由省残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或巡视员带队。各组设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协调。

 四、调研范围及形式

调研地点选取有代表性的广州、湛江、惠州、梅州、韶关等五个市残联及省残联帮扶的丰顺县北斗镇北斗村。在每个市市本级召开一次座谈会(基层残联及残疾人代表参加),在每个市走访至少两个县(市、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在每个县(市、区)深入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谈心。

在省残联帮扶的丰顺县北斗镇北斗村,召开党员代表、贫困残疾人代表座谈会。省残联理事会领导、机关部长主任参加。

五、调研内容

(一)查找广大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托养以及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实际困难;

(二)查找省残联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

(三)听取基层残联党员干部和残疾人群众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探索密切联系基层和服务残疾人的制度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做好调研县、服务机构的选点和座谈会代表的召集工作。座谈会出席人员可包括地方政府、基层残联、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等各方代表,人数可以控制在20人左右,尽可能让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二)调研活动食宿安排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执行。座谈会和调研点不挂横额,不摆水果,地方政府领导不陪同,轻车简从。

(三)组织过程有什么具体问题,可与联络员协调。

 特此通知。

 附件:调研工作组名单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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