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重申《广东省残联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残联〔2013〕176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4-02-12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残联及顺德区残联,省残联机关各部(室)、 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省残联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精神,省残联修订了《广东省残联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 定〉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予以重申,原粤残联〔201349号文件即予以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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