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0-03-09 字体: [大] [中] [小]

吉林省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主任

董 爽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要求。残疾人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权益,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人道主义精神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要在依法保障和人道主义旗帜的感召下,切实维护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一、在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的基础上,对残疾人给予特别的人权保障

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保障是社会发展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人权在本质上是全人类的问题,改善人权,是世界上每一个人类都应该重视的问题。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逐步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同。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具有两个强制性的联合国人权公约,促进了世界各国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普通尊重和遵行。2009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包括残疾人权益在内的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普遍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一条基本原则。

残疾人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对象,在普遍意义上人权保障的基础上,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针对残疾人制定了特别的保障措施。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的第一个人权公约,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于2007年3月30日代表我国政府签署了《公约》。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导,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行政法规为辅助,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二、在弘扬人道主义的基础上,对残疾人人权保障给予特别的关注

人道主义的核心可以理解为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从意识形态角度讲,人道主义是在伦理道德领域中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之一。它要求社会对个人以及人们相互之间的关心和同情,尊重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它与党和政府提出的“以德治国”的思想是一致的。从一个政党和政府讲,以德治国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对社会而言,以德治国,就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在法制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从道德层面提倡和追求体现时代精神的社会公德和思想美德,体现出绝大多数人对共同利益的关心以及人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关心,实现人与人的和谐。

扶残助残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在人道主义旗帜下最直接、最具体和最能体现社会人文关怀的形式。保障残疾人权益,既要坚持依法维护、依法推进,也要以情感动力,依靠道德的力量,做到真正关心、爱护残疾人。对残疾人提供公平的环境,给予平等的待遇,不把残疾人孤立于社会群体之外。但是,应当看到的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残疾人的人权保障问题依然困难重重,还需要社会各方面予以关注和支持。

三、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人权的实质内容是人的生存和发展,人权的本质要求是自由和平等,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维护好残疾人的权利,就是要在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一)生存权是残疾人首要的和最基本人权。残疾人和其他社会群体一样,首先要解决的是生存问题。随着我省经济社会逐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我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必须正视的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多残疾人的生活还很艰难,仅仅停留在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上。再加上残障造成的大多数残疾人伴有疾病所带来的额外的日常支出负担,很多残疾人生活质量很低。因此,必须加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最基本的生存权。

(二)发展权是残疾人不可剥夺和最急需保障的人权。实现发展权就是要让残疾人平等地参与世界的发展,全面享有发展的成果,这是与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是一致的,也是人权发展的现实要求和残疾人的最大利益所在。残疾人要实现发展,必须弥补历史造成的残疾人发展起点低的问题。保障残疾人发展权的基础在教育,要全面提高残疾人素质;保障残疾人发展权的前提是康复,要努力做好残疾人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服务工作;残疾人实现发展权的主要形式是就业,要努力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还有无障碍环境、宣传等等方面的问题。总结为一点,维护好残疾人的发展权,必须要全面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从多方面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

(三)参与权是残疾人获得尊严和实现价值的人权。生存和发展的目的是使残疾人最终实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残疾人的参与权体现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领域,其中最高层次的参与权体现在参与政治生活方面。当前,社会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思想观念变化深刻,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不同利益倾向和需求的主体、群体、组织等逐渐形成,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因此,如何畅通多元利益诉求渠道,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达成理性共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残疾人的有序政治参与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因此,一方面要在民生改善过程中涉及到残疾人问题要公开透明,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听取残疾人的意见,保障残疾人的表达权,特别是各级人大、政协要吸收残疾人代表和能够代表残疾人的委员,以保障残疾人的政治话语权。

胡锦涛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残疾人人权保障问题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始终面对、始终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我们要在不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普遍性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残疾人的各项权利。

--(本文摘自《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国际论坛暨第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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