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思路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0-03-08 字体: [大] [中] [小]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赵小瑜

摘 要: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学龄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仅为63.19%。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瓶颈在重度残疾儿童。以我国目前普通学校、特教学校等正规教育机构状况,要在短期内解决重度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存在教育资源、教学环境等诸多局限。同时,重度残疾儿童居多生活都难以自理,进入正规教育机构存在困难。保障重度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改变他们的命运,改善他们生活的基础。为此,建议教育部门开展对残疾儿童的非正规义务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非正规教育为补充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

关键词:残疾儿童 非正规教育 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Second National Sampling Survey on Disability in China, only 63.19% of disabled school-aged children are enrolled in schools. The bottleneck in providing compulsory education for disabled children lies in providing for the severely disabled children. The current conditions in formal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including ordinary education schools and special education schools, in terms of educational resources, teaching and learning environment, are unable to cope with the needs of severely disabled children, and it is unlikely that the situation can improve dramatically in the near future. As most of the severely disabled children have difficulties in taking care of their daily lives, there exist difficulties in their enrollment in formal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s education is the key to changing their outlook and improving their living standard, it i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rights of education for severely disabled children. To this end, we suggest that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should develop a multi-prong approach in the education for disabled children, incorporating both mainstream and special education, as well as supplementing with an non-formal educational support.
Keywords: disabled children, non-formal education, compulsory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一、残疾儿童教育状况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一个数据令人无法释怀: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占全部残疾人口的2.96%。其中视力残疾儿童13万人,听力残疾儿童11万人,言语残疾儿童17万人,肢体残疾儿童48万人,智力残疾儿童76万人,精神残疾儿童6万人,多重残疾儿童75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63.19%正在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各类别残疾儿童的相应比例为:视力残疾儿童79.07%,听力残疾儿童85.05%,言语残疾儿童76.92%,肢体残疾儿童80.36%,智力残疾儿童64.86%,精神残疾儿童69.42%,多重残疾儿童40.99%。[ ]根据抽样数据显示计算,全国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中尚有90.5万名适龄残疾儿童未入学。并且,根据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显示:2007年、2008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在学率分别为63.3%、63.8%。[ ]也就是说,经过两年的时间,学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只有微弱提高,而同比2006年全国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已达到9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应当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应当与当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相同。”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残疾儿童应当平等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保障这项权利不受侵害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改革开放30年,特别是近20年,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对盲、聋、智残三类残疾儿童实施了特殊教育,入学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与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全国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入学率为45%;视力残疾儿童入学率为42.9%;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为61.9%;肢残儿童入学率为59.9%;精神病残疾儿童入学率为41.2%;综合残疾儿童入学率为17.6%[ ]比较,已有很大变化。甚至在不少地区,如福建省,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省义务教育阶段6-14岁学龄儿童入学率为73.35%,其中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率已接近全国小学学龄儿童,但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入学率分别只有50%和59.46%,[ ]一二级重度残疾儿童入学率只有66.67%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瓶颈就在重度残疾儿童。《福州市2009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榕教初[2009]8号)确定的“招收对象为户口在福州各县(市)区的年满7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至15周岁(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盲(含低视力)、听障、智残儿童少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入学年龄提前到6周岁;学前班的招生年龄为年满6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由此可见,生活难以自理的重度残疾儿童不仅难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甚至也不在特殊教育招生对象的范围内。

笔者直接参与服务的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2007年开展的“希望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受助案例中2003年8月31日前,1994年8月31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28人,其中不在学15人,占一半以上。其中12名是脑瘫儿童,3名是智力障碍,全部是重度残疾儿童,生活不能自理。除2人上过小学,但因自理能力差而休学(或辍学)未毕业,其余全都未上过学。残疾儿童小均,由于早产,脑发育不良,双脚无力,左手不能动,右手正常,头脑清晰,运动神经不大好,借助助行器能移动,大小便在家基本能自己解决。到入学年龄时,家长到学校报名,校方以小孩生活不能自理及负不起责任为由拒绝接收。

保障重度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改变他们的命运,改善他们生活的基础。残疾人教育体现了教育的本质,残疾人教育,或者特殊教育、全纳教育,其核心价值都是一致的,就是都强调对个体差异和尊严的尊重,强调对残疾人平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尊重。[ ]2008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逐步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如何解决呢?以我国目前普通学校、特教学校等正规教育机构状况,要在短期内解决重度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存在教育资源、教学环境等诸多局限。同时,重度残疾儿童居多生活都难以自理,进入正规教育机构存在困难。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以多种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此,建议教育部门开展对残疾儿童的非正规义务教育,建立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非正规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残疾儿童非正规教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补充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正规教育(formal education)是指以等级结构和分数定级为特征的、从小学升至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体制。非正规教育(non-formal education)是指在正式教育体制之外、针对特定学习对象的有组织、有目的、有学习目标的教育活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我国成功的非正规高等教育,它为那些失去高等正规教育机会的人群提供了继续深造和提高学习能力的机会,并使他们的学习成果达到与正规教育同等学历的认定。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圆了无数残疾人的大学梦。

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针对重度残疾人开展“一助一”送教上门已10余年,让不少没有机会上学的重度残疾人获得了接受教育的机会。教育改变残疾人的命运。

小香,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至双下肢严重残疾,脊椎严重侧弯,只能用两个小板凳移动行走,没上过学。1998年起得到机构志愿者“一助一”送教上门服务,现不仅脱盲,且基础文化已达初中以上,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已达初级以上,并获初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现被机构聘为专职工作人员。

小罕,患小儿麻痹后遗症至双下肢严重残疾,双拐代步,没上过学。2000年机构提供“一助一”送教上门服务,送赠送二手电脑,现基础文化达小学程度,能书写、阅读、上网等,2006年底在家开了个网店。

小光,脑瘫,严重半边瘫并伴有智力滞后现象,因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入学就读。2001年起得到机构“星光服务队”“一助一”送教上门服务,现基础文化达到小学程度。

小亮,脑瘫,双膝屈曲,双上肢肌张力高,智力发展迟缓,说话略有含混,生活不能自理,未入学。2006年起机构提供“一助一”送教上门服务,开始基础文化学习。

小婕,由于早产(未满7个月)导致脑瘫,现四肢无力,几乎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未入学。2008年起机构提供“一助一”送教上门服务,开始基础文化学习。

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应当是对现有的特殊教育体制的补充,是特殊教育由学校教育向校外教育的延伸,是义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模式可以有多种。(一)针对重度残疾儿童多数居家这一情况,组织教育工作者到残疾儿童家中实施义务教育。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为难以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居家教育”。上海在这方面率先行动,2006年下半年对全市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现状展开调研,分别指派教师对未入学的804名残疾儿童逐一上门家访,了解未入学的原因,并提出要让残疾儿童“一个不少”地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上海义务教育的“全覆盖”。2007年,上海市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绝大多数是重度残疾,集智力、肢体、言语等残疾于一身,有的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有的甚至不会进食、没有自主意识等实际情况,安排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教师送教上门,定期开展家教指导,使重度残疾学生同样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天津今年也开始为6岁至14岁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义务教育。即由专家团队入户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其量身定制教学方案;“送教上门”的老师以“一对一”甚至“二对一”的方式进行教学,并配备专家团队帮助教师完成备课、教案、教学计划、进度评估等教学工作。学生将拥有属于自己的评估考核、教学计划、学历学籍,享受和正常孩子一样规范的义务教育。目前,天津市已经在几十名重残学龄儿童中开展了试点教育,探索从理念到模式的具体方案。(二)针对一些残疾儿童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在康复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或训练这一情况,教育部门在康复医疗机构设立教学班,或委托康复医疗机构设立教学班,为接受康复治疗或训练的残疾儿童同步实施义务教育。2006年3月,我随张海迪主席到台湾考察,看到长庚医院为让接受康复训练的孩子们也能够同其他孩子一样接受教育,他们与国小联合在医院内办了个特教班,让孩子们边接受康复边学习。康复老师也常到特教班,让孩子们边学习边康复。(三)针对一些残疾儿童生活在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残疾人庇护机构、托养机构等情况,教育部门在福利机构设立教学班,或委托福利机构设立教学班,为机构内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福州儿童福利院根据儿童的不同情况,为儿童开设了娃娃班、幼儿班、电脑班,肢体康复班,做到智力健康的儿童100%在院内各教学班入学。(四)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的残疾儿童提供远程义务教育。远程教育改善了残疾人的学习条件,弥补了残障带来的不便,残疾人通过网络,可以随时提取学习资源,足不出户就可以接受系统的学习,还不会受到年龄、职业、身体状况的限制。网络技术的应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其可以远距离传输各种信息的功能和优势,消除物理世界的时空距离,使残疾人在普通学习中许多难以逾越的障碍却在网络学习中消失。网络集图、文、声、像于一体,连接遍布世界各地,扩大了残疾学生的交往视野,使残疾学生增加了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网络课堂的直观、生动和多样的教学形式,能够起到补偿残疾人生理缺陷的作用。[ ]总之,要让每个残疾儿童都能够获得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能够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情况实施九年义务教育,都能够让每个残疾儿童最大限度地获得知识并有可能回归正规教育或接受继续教育。非正规教育还可以逐渐向残疾人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职业教育延伸。

三、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运行机制

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是前提。非正规教育的成本会不会特别高呢?笔者在此以与正规特殊教育学校----福州市盲校作一比较。

福州市盲校:

1993年投入1800万元建校,1995年正式启用;2008年再投入1000万元修建。按15年建筑投入1000万计算,每年均摊66.67万元。其它维修维护费用不计。

34名正式教员,按月薪平均2500元计算,一年需102万元。

7名保育员和3名临时工,按月薪平均1500元计算,一年需要18万元。

财政给学校办公经费,师均600元,34名教师一年2.04万元,生均280元的5倍,70名学生,一年9.8万元。其它社会资助物资不计。

以上一年费用总计:198.51万,即每生每年平均2.85万元。

非正规教育:

教师按学生1:1配备,公益岗位按月薪1500元计算,入户、培训、教材及评估等工作经费每月750元计,每生每年平均2.7万元。这是打得非常宽松的预算。

残疾儿童的非正规义务教育也是一种补偿教育,它能够激发残疾儿童的潜能,为残疾儿童今后继续学习或融入并参与社会生活做好准备。要实现残疾儿童“一个不少”地全部接受义务教育,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残疾儿童家庭成员积极配合的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运行机制。

(一)政府要制定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规划、组织和监督制度,要把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视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建立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从而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服务机构资质评定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对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

(三)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分散,认知能力存在差异等特点,制定并设计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的课程结构、教育评估、学历认证以及学籍管理等机制。

(四)建立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通过设立公益岗位,招聘普通中小学、特教学校退休教师或大中专毕业生担任残疾儿童非正规义务教育教师,同时,合理制定教师的薪酬和福利标准,建立对教师的考评、教师执业证书等制度。

--(本文摘自《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国际论坛暨第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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