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主义视角:残疾人问题的建构机制及解决策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0-01-12 字体: [大] [中] [小]

卓彩琴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
 

摘 要:文章以建构主义为研究视角,探讨了残疾人问题的建构机制:语言、文字、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共同建构,提出了赋权社会工作、倡导社会工作、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等三种解决策略。

关键词:建构主义 残疾人问题 社会工作


Abstract: Based on constructivist perspective, This paper explore the construct mechanisms of disability: language, writing, social environment and social systems structure together. The paper proposed three kinds of solving strategies:empowerment social work, advocacy in social work, to build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Key words: constructivism disability social work
 

一、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

社会现实被理解为个人和集体行动者历史的和日常的建构。在历史进程中,社会现实既被客观化又被内在化。一方面,这些社会现实属于客观化的世界:个人和集团运用以前世世代代传下 来的语词、物品、规则和制度等等,他们对此加以改造并创新。这些客观化的、外在化的资源反 过来作为对行动的限制来发挥作用,但同时又是对行动的支撑。另一方面,这些社会现实也属于 主观的、内在化的世界,此世界主要由感觉、感知、表象和认识的形式构成。学习和社会化的模式使外部世界的内在化成为可能,而行动者的个人和集体的实践活动则打开了个人世界客观化的道路。

换言之,社会世界是通过思想、信念、知识等主观过程社会地建构出来的,这个建构的社会 实在表面看来似乎是一种客观实在,但它除了由行动者及其角色构成的客观内容外,还包含由信仰体系加以合法化的各种制度等主观过程。

建构主义作为一种独特的研究视角,尤其表现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上,社会问题被界定为“群 体表达不满和要求尊重某些一致认定的条件的活动”。故此,社会问题是一种界定的社会过程。自我实现的语言、情景界定、标签理论与社会建构论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上走到一起了。

社会建构论已成为当代社会科学中一种具有很大影响但也极具争议的思潮的统称。它包含有分属不同学科、源于不同流派、具有表面的亲和性但在内部又有重大差异的各种社会研究。

二、残疾人问题的建构机制

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导致残疾人产生问题的并非由于残疾人的个人无能,而是由于社会未能 提供充分的服务,并确保残疾人的需要在社会机构中得到充分的考虑。所以,残疾人问题是被社会所建构出来的。建构的工具如下:

(一)语言、文字的建构

传统习俗对残疾人的误解和歪曲,形成了旧的残疾人观,虽然现代社会对残疾人有了新的认识,但旧的思想仍然以语言、文字的形式建构人们的思想和观念。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化较落后的社会,人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天生听障智力残疾,他们不知道缺碘会引起智力低下,骨髓灰质炎会导致小儿麻痹症和肢体残疾。残疾往往被解释为 恶魔诱惑、对罪恶的惩罚或被上帝选中的证明。在一个依靠体力劳动来维持生存的社会中,健壮的体魄是最有价值的“资本”,残疾人由于生理缺陷使他们在某些特定方面存在劣势,残疾人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残=废=无能的思维定势得以形成。在英文中,残疾人的英文表达为“disability”就是无能的意思,在中文中,残废人的称呼存在了很长时间,后来才改称残疾人。

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上开始出现慈善事业,残疾人成为好心人怜悯、同情和救济的对象,是强势人群对弱势人群的一种恩赐和施舍。

到了现代社会,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和残疾人的自强自立,人们对残疾人的看法有了一些变化,“平等、参与、共享”成为残疾人事业的核心价值观。

但是,传统的残疾人观仍然通过语言、文字等形式建构着我们的思想和观念。过去的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态度、观念等通过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而这些语言、文字又作为一种交流工具影响着现代人的思想和观念。现在,我们从日常语言到新闻媒体语言,还是常常会听到、看到“聋子”、“盲人”、“精神残疾”、“残废”等习惯性语言。笔者曾经做过一次这样的实验,笔者在给社会工作专业的大三学生上《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第一堂课时,采用头脑风暴法,在屏幕上 显示出“残疾人”三个很大的字,请同学们马上说出与残疾人相关的词语,同学们说出的词语主 要有:可怜、自卑、弱势、贫困、无奈等。故此,在人们的头脑里,残疾人等于残疾人问题,语言、文字成为了建构残疾人问题的工具,起到了一定的建构功能。

(二)社会环境的建构

Hegel认为,只有当一个人的存在得到另一个人的承认时,他才能意识到自身的存在[4]。当一个人无法被社会中周围的人“看见”或不被当作一个人来看待时,由此滋生的自我意识的丧失 会产生破坏性的后果。当残疾人被藏匿、隔离和安置在机构、阁楼和地下室时,当残疾人被剥夺了公民权利时,当环境充满了种种障碍时,他们的存在和需要实际上被真真切切地漠视了。所以,残疾并非导致残疾人问题的根本原因,而是社会环境真正建构了残疾人问题。

社会环境包含物质和人文环境两个层面的内容,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障碍。

物质环境的障碍主要表现为盲道、缘石坡道、盲人过街音响装置、人行天桥升降梯、升降平台、无障碍电梯、残疾人沐浴间、无障碍厕所、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盲文站牌等设施不健全、设计不科学,设计者只是为了通过工程验收,而没有真正考虑到残疾人的使用,所以很多无障碍设 施等同虚设。

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 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 "的环境。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十多年来,随着经济 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 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但总的来看,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存在较大差距。

人文层面的障碍主要表现为社会排斥、社会歧视大量存在,残疾人社会参与严重受限。当前中国残疾人面临的人文层面的社会排斥主要表现在:观念排斥、就业排斥、教育排斥等。

观念排斥:如前所述,由于语言、文字的建构功能,使人们无意识中就形成了“残疾人不如 健全人”、“残疾人可怜”、“残疾人不正常”等刻板印象和思维定势。

就业排斥:劳动力市场对于残疾人的排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使在同等的条件下,残 疾劳动力也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熊斌、董志强等学者在对重庆市残疾人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从信 息社会学的视角出发,建构了一个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被排斥的理论模型:

以上模型表明,企业雇用残疾人A比雇用健全人B能获得更高的劳动效率。如果企业拥有 A、B两人的完全信息,则企业便会理性地选择雇用A。但在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并不知道A 的劳动效率大于B的劳动效率,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排斥便得以产生了,企业往往会招聘健全人B。实际上,在同等条件下、甚至在残疾人的人力资本存量更高的情况下,许多用人单位仍然会录用健 全人而排斥残疾人。而且,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建立,残疾人在劳动力市场上将会面临一系列新的社会排斥。大多数福利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水平较差,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其生存与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残疾人 集中就业模式出现危机。加上近些年来全国的就业形势严峻,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中,残疾人 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排斥,按比例就业的模式也是困难重重。

教育排斥: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受教育机会少,残疾人中文盲占60%左右,全国6岁-14岁的学龄残疾人儿童约600万人,其中有学习能力的占约90%,但是他们的入学率不足20%;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全国大多数地区没有特殊学校,相当多的县没有一个特教班;一部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国家报考专业体检标准、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残疾学生,不能被录取。

(三)社会制度的建构 为了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各国都出台了很多相关的社会制度,我国也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劳动就业条例》等专门法律 法规,除此,在其他许多法律条文中也对残疾人做了特殊保护措施,比如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些社会制度的直接目标是为了保护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事实上也确实达到了这样的功能。但是,这些社会制度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即把残疾人的弱势制度化。近几年来,残疾人犯罪率不断提高,并呈现出集团化和组织化,这与制度设置有一定关联。

中国为了将这些制度落实,推行残疾人证制度,也就是通过残疾人证确认身份和支持程度,这样又产生了标签效应。很多残疾人不愿意办理残疾人证,认为残疾人证对他们是一种歧视和侮辱。

三、残疾人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赋权社会工作 赋权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在于强调对人类尊严的认同和对他人的尊重,社会工作者在维护这些价值观时总是把服务对象自决放在最主要的位置。服务对象自决包括在计划和实施服务时把 服务对象的目标放在首位。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实务鼓励服务对象在定义问题、评估、制订干预计划时发挥积极作用[8]。

优势视角是赋权社会工作模型特别重视的一个有用工具。通过关注服务对象的优势,社会工 作者可以激励服务对象发现自己的优势和潜能,并通过行动证明和发挥其优势,让残疾人产生积 极的自我肯定和认知。根据塞利贝的观点,优势视角背后的五个原则是:(1)每个人、小组、 家庭和社区都有优点;(2)创伤、虐待、疾病和挣扎可能是伤害,但也可能成为挑战和机遇;(3)在不能确定服务对象潜能有多大的情况下认真地对待个人、小组和社区的理想;(4)与服 务对象的协作才能最好地为他们服务,并充分利用服务对象自身的优势;(5)每一种环境都充满 资源,包括家庭、社区。在优势视角中,任何事物都可以找出发光发亮的一面,只有寻求识别、利用、建立和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优点和能力才能利用服务对象自身及周边的环境为服务对象服务。

笔者曾带领一批实习学生在麻风康复村开展服务,主要采取赋权社会工作模式,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主要策略如下:

尊重与鼓励:麻风康复社区里的每一位康复者都具有自己的存在价值,即使他身体已经残 疾,有严重的溃疡,没有文化知识,情绪多变,性格孤僻,我们相信这是有理由的,而这些理由 不必要去深究,但他都有权利得到服务者的尊重和鼓励,他仍然有未被发掘的潜能,相信与尊重 服务对象是助人的第一步。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以下事件向康复者表达尊重信息:(1)长时间与 康复者一同吃饭,共同居住在一个社区;(2)通过调查、访问征求康复者意见;(3)鼓励共同 参与、合作;(4)引入大量外界义工、青年志愿者及热心知识人士进社区服务,这对康复者有很 大的鼓励作用,他们认为这是消除外界歧视、获得尊重的最好的方式。

赋权:该社区麻风康复者一直以来接受专门医院的照顾和安排,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 机会,不能体现自我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对自我认知出现了很大的障碍。我们运用赋权理念,通 过在社区内建设和谐工作小组,公开民主选举小组成员,赋予小组适当担当的权利义务,定期开展小组培训、工作会议及日常工作等,培养康复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赋权和鼓励使康复 者认识到自我价值并逐渐增强自信。

社区归属感的建立:该社区麻风康复者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隔离治疗当中度过,康复者失去了从前的社区成员资格,对于现在所生活的康复社区来说,康复者们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属于自己的,缺乏归属感。社会工作者运用了社区工作手法,通过各种社区活动对该社区进行社区归属感建设,如信息园地建设,通过每期更新信息增加该社区与外界社区的相似性;如“爱家行 动”,通过举办卫生座谈、社区环境公约及居民齐动手清洁社区卫生等增强成员对社区的责任 感;如生日会,通过每月一同过生日使康复者们获得作为社区成员的幸福感;再如“同心同德建社区,关怀尽展互守望”之守望计划,通过情景表演和守望公约回顾康复者之间的互助行为,并鼓励、增强他们已有的有效行为。

(二)倡导社会工作 倡导社会工作是一种代表服务对象所进行的工作过程:获得需要的服务和资源;修改对服务对象有负面影响的政策、步骤和实务活动;促进颁布新的满足服务对象需要的法规或政策。有严重残疾,如重度精神病、严重痴呆等案主,他们是封锁或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需求,无法自我倡导,需要社工进行社会倡导。社工通过与其他机构、团体合作,为服务对象争取资源,满足需要 [10]。

当社区中的已有资源不能充分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或者服务对象不能通过有效的倡导而满足自我需求时,倡导模型可以满足这些服务对象的需求。

有些残疾人非常脆弱,不能做口头交流或不能完成要求的生理活动,比如使用电话、拜访政 府官员或者填写表格等,但通常能表达需要,能决定行动步骤,经过服务对象允许后,社会工作者就可以代替服务对象争取利益和服务了。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广州市利康家属资源中心”在这方面有不少成功的经验:

2001年2月,市残联副理事长梁左宜先生与中心工作人员、家属代表开了一次意见会。会 中,梁理事长认真听取了中心就精神病康复者事业“十五”计划的意见。接着,2001年7月份,中 心与《广州日报》合作栏目“你关注我关注”,刊登了贫困精神病家庭的有关报道,并安排精神病康复者家属自发地向报社投稿,发表意见。广州劳动与社会保障报、广州电视台、广州电台也 参与采访、报道了贫困家属的困境和心声。新闻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对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 关注,也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对精神病问题的重视。2002年10月,广州市制定的城镇居民特困人员医疗资助办法中,也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的治疗救助作出进一步的优惠。

此外,中心自成立以来,定期安排有关社会福利政策的讲座,介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广州市有关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政策。使家属对政府政策、福利制度有初步了解,也懂得善用社会资源和争取权益的正确渠道。有多位家属,通过讲座学习,了解了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 关条件和办法,到街道和民政部门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解决了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有些 家属过去由于不知道有关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无钱接受治疗康复而使康复者病情反复,在了解了广州市对精神病残疾人社会救助有关规定后,懂得向街道和民政部门求助,申请了减免药物费 用,保证了康复者服药情况;荔湾区某精神病人,家境贫困,后又发现患上乳腺癌,需要住院手术治疗,经济上更加困难。广州市精神病残疾人亲友协会知道情况后,立即向残联有关部门反 映,及时送上筹集到的五千多元资金,解了燃眉之急。

(三)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社会支持网络包括家庭成员、同辈群体、朋友、俱乐部以及其他组织,社会网络有利于残疾人融入社会,获得积极的自我认知。

在已有社会网络的基础上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残疾通常会影响服务对象的社会网络。曾经亲密的朋友可能无法适应残疾人行为和能力的改变,甚至出现短暂的逃避。社会工作者可以帮助服务对象的朋友了解服务对象的残疾状况,或者与服务对象的朋友一起讨论服务对象因残疾而带来的改变。社会工作者要保持服务对象在积极的社会关系中的延续性。宗教组织、社会行动团体以 及兴趣团体通常都是服务对象构建社会网络以寻求社会资源的最佳场所。

构建同辈群体的支持。这里的同辈群体指具有相同身心状况的残疾朋友,他们有着类似的经 历和心灵感受,容易产生相互理解和支持。

笔者带领一批实习学生在麻风康复村开展服务的过程中,通过以下策略构建麻风康复社区的 社会支持网络:

促进社区和外界各类社会组织结成伙伴关系:外界各类社会组织包括各类关怀康复社区的 非营利组织,宗教组织,义工团体以及各种自发组织的志愿者团体等。在康复社区中,经常会有 各类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探望康复者,这也是康复社区的资源和优势,在介入中,社会工作者主 要是使康复者社区能够和各类社区组织结成伙伴关系,而非仅仅是帮助者和受助者之间的关系。康复者能够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和不同的社会组织建立关系,同时能够和不同的社会组织进行交流,共同促进社区发展。与外界社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能够有效地提高康复者的自信和抗逆力,使其感受到麻风病康复者不会是社会中被忽视的部分,而是能够以自信平等和开放的心态的和外界交流。

促进康复社区融入周边社区环境:社区外部支持系统中,周边社区对于康复社区的影响是重 要的,周边社区环境的文化和价值观,将对康复社区的成员带来很大的影响。在建立了康复社区 与周边社区联系之后,康复者的社区支持也将变得更加友善,而不是充满歧视。因而需要将其发展起来,而周边社区对康复社区的隔离,更多是由于不理解和偏见形成的,通过宣传和沟通,能够减少周边居民对康复社区的不理解,从而促进康复社区融入周边社区环境。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图片宣传、观看视频材料、派发宣传传单来宣传麻风病知识和康复者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并邀请邻近社区居民参加康复社区内部长者技能展示的社区活动,让其通过亲身参与来了解麻风知识和康复者的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促使麻风康复者在周边村生活的正常化,消除周边村民对他们的歧视,并且逐步形成康复社区与周边村落的社会支持系统。

--(本文摘自《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国际论坛暨第三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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