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自查情况汇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09 字体: [大] [中] [小]

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 推进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自查情况汇报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陈如贤

(2004年6月11日)

尊敬的中国残联汤小泉理事长、吕世明常务副理事长,省残联孙俊明副理事长,验收团各位领导:

今天,中国残联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验收团莅临我市,对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借此机会,我代表汕头市残联和全市14.46万多残疾人及其亲属,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汕头市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有关自检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个简单汇报:

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以来,在上级残联的具体指导下,在汕头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全面铺开,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各项任务指标均按年度任务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事业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自检情况

(一) 各级领导对残疾人事业更加重视

有关各级领导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情况,刚才市长已经讲过,我不再重复。

(二)残疾人参与社会更加广泛 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残疾人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参与社会更加广泛,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一大批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企业家、作家、画家、技术能手和运动员。全国自强模范林圣歆(肢残),以养殖美国王鸽为龙头产业,帮扶带动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业,被称为“鸽王”;庄泽伟(肢残),以生产玻璃工艺品发展民营经济;余维存(听障人),承包3000亩面积的海涂,创办了水产养殖场,年创值达60万元,被称为“听不见潮声的弄潮儿”;潘清安(双臂截肢),致富不忘残疾人,招收了20多名残疾人到自己企业工作;市作协、谜协会员鲁飞(肢残),在市、省和国家级的多家刊物上发表文学、书法和灯谜作品,在各项比赛中多次获奖;书画家李明烈(肢残),其书画作品多次参加各种展览和比赛获奖,并先后在省、市举办了三次个人书画展;庄文洁(听障),被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吸收为该团的舞蹈演员;乐师蔡秋标(盲人),酷爱音乐艺术,不但能使用多种乐器演奏民乐,而且能手工自制乐器,远销东南亚,受到同行的好评;原玲(盲人),参加盲人按摩技能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魏顺喜(肢残),参加全国第二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珠宝首饰制作类第二名;举重运动员吴茂顺(肢残),多次在全省、全国、世界级比赛中夺得金牌。

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工作重视了,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程度越来越高。市、区(县)两级残联主要领导中有7名是本级人大或政协委员,占总数的90%。残疾人李明烈、蔡秋标、魏永桂等都是区政协委员,残疾人的需求和呼声能及时得到反映。

莲下镇残疾人陈大孙、陈怀亮、杜浩富等成立了“残帮残互助组”,举办单车修理、工艺品制作等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班,让己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手把手教其他的残疾人。互助组在帮助残疾人自强自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在全市残疾人中形成了互助互爱的良好氛围。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7月,汕府办[2003]107号提出了“到2008年,全市精神残疾患者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到2010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

三年来,我市残疾人康复机构更加健全,康复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都成立了康复办,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康复站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全市共有防盲治盲、儿麻矫治、聋儿语训和精防康复工作等4个技术指导组和康复服务指导部、45个社区康复站。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区(县)按人均0.2元的标准配套康复经费,并切实列入财政预算。市级康复经费2001年为54万元,2002年起增加到96万元。2001年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推动该项工作开展,市拨出专款2万元,为南澳县已办理残疾人证的524名残疾人及其家属共1922人集中办理医疗保险。建成目前粤东地区规模最大,功能较为齐全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并以市康复中心为龙头,带动社区康复,积极开展各项康复服务。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544例,占“十五”任务的69.3%。连续四年请省“复明Ⅱ号”流动眼科手术车,到我市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术,共为107名特困患者免费施行手术,为656名贫困患者减费施行手术,每例补助300元。

——完成低视力配助视器156名。

——建立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聋校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完成聋儿康复训练141名,占“十五”任务70.5%,进入普幼普小率达35.5%。

——坚持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坚持“精防日”制度,全市建立精神病社区康复点38个,康复覆盖面达100%。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6.13‰,监护率96%,显好率73%,社会参与率63%,肇事率0.15%。

——认真做好全国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工作。三年来共为60名特困患者提供免费住院治疗;为320名贫困患者提供减半收费住院治疗3个月;每年为5000多名贫困患者提供免费社区康复治疗。

——市及各区、县均已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建成供需网络,用品用具供应品种达126个,三年供应总件数9522件。基本满足残疾人对用品用具的需求。

——建立、完善市假肢矫形器装配站,为77名贫困残疾人减免费安装普及型假肢,装配现代假肢34只,装配矫形器118件。

——所辖街道、乡镇基本上已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覆盖率达到52%,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589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133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77名,分别占“十五”任务的98.2%、133%及75.4%,康复训练建档率达100%,训练有效率分别达到87.1%、88.06%、89.9%。社区康复站建设基本达到“六有”,即有训练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普及读物、有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登记、有康复服务记录。

——充分利用新闻传媒,开展康复知识与残疾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有所发展 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整体规划。全市有特教学校2所,普校普遍开展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 33个,适龄“三残”儿童2526人,已就读学生2337人,入学率达到92.5%。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减免50%的杂费。为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在汕头听障学校的基础上,正在筹备易地重建一所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体育训练和特殊艺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潮阳区正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对中、高考残疾考生的报考、录取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三年来上线的16名残疾考生均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录取率为100%。市残联实施残疾人助学奖励办法,对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残疾考生发放一次性入学资助金,本科生每名2000元,大专生每名1500元,中专生每名1000元。为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汕头市电大已确定在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大楼开办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点。

(五)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走出一条新路子 积极探索,寻求解决残疾人就业出路,通过“三个模式”,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培训工作的扎实开展,使我市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1%。

一是采用“公司+基地”模式。以永桂宝石工艺有限公司为依托,创办残疾人宝石工艺培训基地。从2001年9月首期开班到现在,共举办4期宝石工艺培训班,培训残疾人学员105人。

二是采用“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以肢残人林圣歆开办的“澄海市壮歆美国王鸽良种场”为依托,创办“汕头市残疾人养殖业培训基地”,以养殖美国王鸽为主,综合发展其他养殖业,安排部分残疾人就业。同时,结合农村的实际和残疾人的需求,积极开展养鸽技术培训工作,扶持广大农村残疾人发展家庭养鸽业。2001年12月以来,共举办养鸽技术培训班4期,培训残疾人98人,有28名残疾人安排在基地就业,扶持113名残疾人发展家庭养鸽业,为他们优惠提供鸽苗872对,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并负责产品的销售服务。2002年,该基地被省残联定为“粤东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依托绿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了“潮南区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培训基地”,以实施就业、培训为主,辅以精神病人的农疗康复服务,主要吸收康复后的精神病人到农场从事简单劳动,探索集农业种养培训、就业服务、精神病农疗康复于一体的新路子。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扶持残疾人发展种植业。目前,已安置40多名残疾人在农场就业,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采用“公司+基地+公司”模式。依托凯撒(中国)制衣有限公司,成立了汕头市联丽制衣有限公司。同时,依托“汕头市联丽制衣有限公司”成立“汕头市残疾人制衣技能培训基地”,免费为我市下肢残疾人、听障人和部分特困残疾人子女进行制衣技能培训,首期共有42名残疾人参加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置在公司就业。计划三年内完成300名残疾人的培训就业任务,探索残疾人定向培训、定点安置、集中管理的新路子。中国残联和省残联领导对这些就业扶贫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积极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工作 积极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将贫困残疾人优先列入低保对象,目前全市有3579户9168人纳入低保。对纳入低保制度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金制度,每人每月补助50元。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对残疾人职工的养老、医疗、下岗等问题都非常重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汕头市保障残疾人权益若干优惠办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工作,发动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捐款捐物,多方筹措资金和实物,共接受社会各界捐款131.98万元,捐物折合人民币56478元。结合各大残疾人节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等临时救助工作,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尽力帮助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在实施市委、市政府每年为100户农村住房困难低保户修建住房(每户2万元,按市、区(县)各40%,街道(镇)20%的比例) 计划中,把残疾人家庭列为优先考虑范围。政策实施三年来,全市已有100多名残疾人家庭喜迁新居。为解决以往残疾人抽到高层住房,居住不便的问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市第四批公租房入围户抽签中,把残疾人户与其他入围户分开,按比例安排公租房中一、二层住房,由市残联集中抽签,使23户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分到低层住房。切实做好残疾人的生活救助、稳定工作,落实汕头市丧失劳动能力重度残疾人困难专项补助金制度,使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区县一级设立残疾人服务总社,乡镇一级设立残疾人服务社,与残联合署办公,充分发挥服务社的职能,积极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坚持每年为残疾人办10件实事,内容涉及生活救助、技能培训、康复补助、减费治疗、假肢装配、免费订报等。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方兴未艾 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残疾人节日,举办助残服务一条街、残疾人书画、摄影比赛、展览大型等大型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公园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社区残疾人活动中心开展残疾人文娱健身活动,大型图书馆设立盲人有声读物室,免费借阅。成立了汕头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制定了《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宣传奖励办法》。举办 “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积极选送作品参加省和全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有效地促进了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 多次举行全市性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国家、世界性残运会,建立固定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在2001年全国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选拔赛中,我市运动员获得羽毛球单打第二名、双打第一名,乒乓球单打第三名。吴茂顺在第八届远南残运会、全国举重比赛、新西兰世界轮椅比赛上, 夺得60公斤级金牌,为国争光。

(八)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为加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我们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基础上,发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不断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体系。先后颁发了《汕头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若干优惠办法》、《汕头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汕头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定》等政府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01年4月,市人大内司委、市司法局、法制局等11个单位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系列活动,并由市人大副主任带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人大、市政协结合各项视察活动,把残疾人权益保障纳入视察内容,每年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重大节日,市残联与市司法局分别上街宣传、发放相关法制、规章文件,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四五”普法规划。2003年5月,市司法局、市残联将“汕头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点”更名为“汕头市残疾人法律工作站”(汕司[2003]45号),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下午,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派律师到站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市、区(县)、街道(镇)司法机构都建立法律援助网点。全市44个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门指定或委托为各地残疾人或残疾人组织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223 宗,挽回经济损失485万元。 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坚持做好“理事长接待日”、“理事长热线电话”和“法律援助接待日”等工作,切实为残疾人办好事、解难事。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残疾人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 目前,我市残联组织机构健全。市残联机关设4个职能科室和7个基层事业单位。区(县)按照“四位一体”原则组建残疾人联合会,并按需要设置内设机构(2-3个股室)。全市72个街道(镇)均按照“残联办、残疾人服务社、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三位一体的模式组建街道(镇)一级残联,设专(兼)职残联助理。社区居委成立残疾人协会。建立健全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区、县部分建立盲、聋、肢残人协会。各级协会积极开展活动,配合残联做好残疾人的联系、沟通,组织残帮残等多种互助活动,实现“三个活跃”。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残联自身建设。在队伍建设中,强调“三心”:对残疾人要有爱心,对事业要有知难而上、艰苦创业之心,对自己要求要有无私奉献之心;提倡“三勤”:勤于学习,勤于思索,勤于工作;注重“五要”:礼节语言要美,团结协作要好,工作业务要精,全局观念要强,形象标准要高。各级残联领导班子10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热情为残疾人服务,形成“为公、勤政、团结、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市残联及基层共有残疾人干部、职工13人,占全体干部职工的10%以上。

(十)社区残疾人工作初步推开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残联为主体,依托社区,积极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基本上形成了以社区为核心,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帮扶服务。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居委一名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主席,挑选有威望的残疾人担任副主席,广泛吸收优秀的残疾人为委员。依托星光老年计划,设立社区残疾人活动室,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多种文体活动。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生活保障、就业、维权、扶残助残、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及省的有关规定,我们及时制定了《汕头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定》,认真贯彻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莅汕检查后,对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表示满意。创建以来,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新建道路和建筑物都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机场、车站、码头、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多数住宅小区都设有无障碍设施。市残疾活动中心大楼简介和星湖公园碑记还增设了可供盲人触摸的盲文说明。 与市电视台合作开办“一周新闻评述”手语新闻节目,利用市广播电台开办“同一片蓝天”残疾人专题节目。以宣传为突破口,大力倡导新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标准,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帮包带扶”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十二)综合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市级建有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盲人按摩、文体娱乐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市区街道开辟有残疾人活动内容的综合服务场所。区、县(市)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基本达标,部分正在抓紧筹建。

(十三)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 为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市先后建立了市残疾人职业介绍所局域网及信息平台、市残联信息网站,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已与政府门户网站实现联接。建立信息、统计工作制度,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全面掌握残疾人状况。初步实现了残疾人事业统计、财务统计、信息交流信息化。大力推广金平区同益街道信息化社区的成功经验,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影响,提高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效率。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市政府拔出70万元专款,建设残疾人信息中心,目前此项目正在招标建设中。

二、创建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前提 “创建”以来,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上级残联的高度重视。中国残联、省残联领导多次莅汕指导残疾人工作。2001年5月,中国残联原理事长郭建模同志亲自参加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启动仪式,并代表中国残联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责任书》。2002年1月,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时任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王新宪率基层工作组到我市,进行残疾人工作专题调研,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听取报告,参加残疾人工作座谈会,与广大残疾人亲切交谈并发表重要讲话。省残联理事长郭德勤多次带领工作组到我市指导工作。2003年8月,省残联对我市“十五”计划中期执行情况和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二)宣传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先导 残疾人事业是“人心工程”。邓朴方同志说:“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这充分说明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几年来,我们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动员社会,培育氛围”为方针,坚持“四个利用”:一是利用新闻单位对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集中宣传。二是利用汕头市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三级宣传网络。三是利用文化交流开展宣传。四是利用残疾人文体活动搞好宣传。抓住热点、难点和重点,全面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使我市残疾事业发展有了一个良好舆论环境。

(三)服务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宗旨 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自身残疾以及历史等原因,大多数残疾人在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在人的需求中,健全人需要的,残疾人都需要;残疾人需要的,健全人不一定需要。这就构成了残疾人工作的复杂性。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想残疾人之所想、急残疾人之所急,结合汕头实际,适时调整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路子,拓展了服务范围,提高了服务质量,使残疾人在事业的发展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制度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 残疾人事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必须与社会其它事业一样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我市在认真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的前提下,结合汕头实际,利用汕头经济特区有立法权的优势,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使残疾人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残工委会议,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的有关问题,从而确保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创新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灵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新的形势和变化必将给残疾人事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就要求残疾人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有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社会工作的前瞻性,适时调整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几年来,我们结合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务实创新,使残疾人事业有了较快速度的发展。在残疾人劳动就业上,我们大胆探索,利用民营企业拓展残疾人就业路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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