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残疾人工作配套方案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09 字体: [大] [中] [小]

一、背景

广州市自1987年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以来,一直把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切实实为老、幼、孤、贫、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全体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在各级社区服务中心赋予残疾人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职能,开辟专供残疾人康复、娱乐的场地,建立以智力残疾人、中重度肢残人士、精神康复者为主要对象的工疗站,初步满足了有需要人士的基本需求,起到稳定社会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作用。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各级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广州市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建设,是广州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推开,将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尤其是社区残疾人工作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二、任务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需要社区给予特殊的扶持和帮助,更需要通过社区来实现参与社会生活。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对于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任务是:

1、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理顺区、街在社区残疾人工作中的各种关系。

2、逐步建立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会福利服务和便民服务网络,建立健全高起点、高标准、灵活沟通、快速反应的社区信息网络。试点区要建设一座1000平方米左右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街要按每1000人1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应有为残疾人服务、提供活动的内容。

3、在社区逐步建立起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对象,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生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网络。

4、建立社区残疾人组织,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本社区的残疾人工作。同时,着力提高对志愿者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5、探索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区服务投资体制,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以“公司+个人(残疾人)”的模式发展社区服务龙头实业,实现运行机制良好、残疾人社区就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的社区服务产业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

(二)各级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加强领导和协调,促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健康发展。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残疾人社区康复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了解、掌握、组织、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开展残疾预防。

(四)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副主席由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社区残疾人协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落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重度残疾人困难户专项补助,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优先安排条件适合的残疾人;残疾人、下岗职工或待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业,按照国税发[1999]43号和粤税发[1999]116号文件精神,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六)采取党政干部“帮扶结对”、“妇女手拉手”、“军民共建”、“警民共建”、“雏膺争章”、“送温暖”“巾帼社区服务工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力争用1至2年时间,使志愿者队伍的人数达到居民区人口数的3%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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