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方案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09 字体: [大] [中] [小]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计划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1994年起连续6年获全省残疾人事业综合指标考评总分第一名。广州市承担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要求我市在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全面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与本市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使我市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实践经验。

二、创建的首要任务

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文化知识特殊教育,就业技能培训与提高、类别众多的用品用具供应、体能锻炼及体育竞技训练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专门性服务场所,是开展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硬件,是国家为改善残疾人的生存条件,使其能够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和履行社会权利的重要物质保证。所以,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进一步建设和配套完善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的基础设施。

三、目前的基本情况

1998年起,广州市已有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广州市残疾人安养院(首期工程建筑面积 12,000平方米,设有400张床位),以及8个区和县级市(荔湾区、芳村区、东山区、海珠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总建筑面积12,900多平方米)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约占全市总人口3.8%的 25万多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法律援助等建立了开展工作的基本场所。

但是,全市(含区、县级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必需解决以下问题:

(一)建设残疾人运动员和各类残疾人进行体育训练和文体活动的专用场馆。

我市残疾人现役运动员和各运动专业的后备运动员梯队有1000多名。这支队伍15年来,在全国和国际性重大赛事中共获国家级金牌67枚,国际性金牌35枚,破8项全国纪录,超3项世界纪录,并承担着我省轮椅篮球队和国家轮椅网球队的集训任务,为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成绩位于全国前列作出了重大贡献。

迄今,我市尚没有适合各类残疾人特点的体育活动与训练的场地,因此,目前运动员的训练都是租借其他部门的场地。这些场地缺乏适合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所需的硬件设备,如无障碍的通道、器材、专用洗手间、淋浴间等,较大地影响到我市残疾人运动员的体能恢复与体育竞技训练。此外,残疾人由于身体上的缺陷,不宜到一般大众的体育场所开展体育活动,致使广大残疾人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受到严重限制。可见,应尽快立项兴建广州残疾人体育训练活动的场馆。

(二)建设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辅导工厂。

残疾人要成功就业、融入社会,需要多方面的扶助条件。其中重要的条件之一是:设立残疾人就业培训辅导工厂,通过工厂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掌握和提升工作技能、技巧,为其成功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同时,这类培训辅导工厂还兼具庇护工场的功能,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保护性就业。因而,要为我市残疾人(目前有1500多名成年重度残疾人)建设就业培训辅导工厂。

(三)市残疾人安养院,现在已接收生活难以自理的智力残疾残疾人300名。安养院的办院宗旨是,对这类人员实施体能康复、生活自理能力培养锻炼等回归社会行为的教导,安养院现正缺乏这类基础设施。所以,要进行相应配套各种训练设施的二期工程建设。

(四)筹建中、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康复训练与职业培训“三合一”的实验学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5号文指出:“我国每年约有20万—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患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万人,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以此推算,广州市近几年的出生人口每年6—7万人,每年约有2400—4200名残疾新生儿。按照“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原则,这些人于0岁——16岁年龄都应当在康复理疗中予以文化知识特殊教育和针对个人特点的职业教育。我市现有近4500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他们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或非盲、聋残疾,未能进入公、私立特教学校或盲、聋人学校就读。所以,筹建“三合一”实验学校,既是解决这部分人在康复理疗期间同时进行学习文化知识的需要,也是我们遵守国家关于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的具体行动。

(五)正处在筹建阶段中的4个区(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应加大工作力度,依照规定完成任务。广大残疾人生活在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基础在基层,基层是开展残疾人工作的主体。他们极需要在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得到康复教育、用品用具供应、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和文娱活动等社会服务,这些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仍然匮乏,会直接影响着这些地区残疾人事业的进展和任务的落实。因此,这4个区必须认真自觉加大力度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认真按照市政府穗府[2001]15号文要求的标准完成任务。

四、实现目标

在2001年至2003年的三年创建工作时间内,市残疾人的体育训练基地、就业培训辅导工厂和安养院配置训练设施的二期工程必须建成投入使用;康复训练、特殊教育与职业培训“三合一”的实验学校基本完成筹建,与现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内已设置的康复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中心、用品用具资源中心、按摩指导中心及法律援助服务部等机构相配套。市属10区2个县级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延伸到街(镇)社区,从而形成全面覆盖全市、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纵横交织的设施网络,实现创建示范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

五、对策措施

(一)各区(县级市)的党政领导应该高度重视

国家确定广州市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这是对我市残疾人工作极大信任和鞭策,也是要求我市残疾事业上新台阶、新水平,在全省、全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起率先作用。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对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物质载体——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各区(县级市)政府部门领导在决策上应给予充分的保证。

(二)纳入各区(县级市)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各区(县级市)政府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根据有关建设标准严格按基建程序办理。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与就业培训辅导工厂的建设用地,应利用原建设市残疾人生产厂房及辅导工场的50.61亩用地(该用地已完成征用的一切手续,并已“三通一平”)作新规划及投资计划,力争2002年底竣工,2003年使用。

安养院配套训练设施的建设,应在已建成的首期工程基础上扩展。2001年上半年确定立项内容和投资计划,下半年施工;2002年上半年完成并投入使用。

中重度肢体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与康复、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实验学校的筹建,应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01年内制定建校的规模及达到何种水平标准的送审方案,拟在2002年初进入建设阶段。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处于筹建阶段的4个区,有现成楼房分配的,各区政府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尽快分配及在2001年底前完成改建工程并投入使用;购买楼房或实行土建的,各区政府要在今年内确定计划,落实政府投资资金,力保在2001年底完成任务。此外,已建成综合服务基础设施的区(县级市),设备购置资金有缺口的,各区(县级市)政府应明确列入同级政府财政拨款购置计划,完善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设置。

在社区建设中,要把社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社区服务设施应有为残疾人服务、提供活动的内容。

(四)加强管理,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我市(含区、县级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要在创建工作的三年时间内全成完成,时间非常紧迫各区(县级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及时协调,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沟通,认真加强履行自身的管事办理职责,共同推进,才能保证出色地完成国家确定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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