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我省广州、汕头列入第一批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请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09 字体: [大] [中] [小]

中国残联:

广州市是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的代表城市,其残疾人工作具有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特色,在省残 疾人事业考核中连续五年居全省第一。

汕头市是我省东西两翼沿海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的代表城市,其残疾人工作具有沿海开放港口城市和经济特区 的特色,在全省残疾人事业考核中名列前茅,1998年位居全省第二。

上述两个市的党委、政府历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对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给予高度重视和 大力支持,两个市的残联也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和极大的热情,对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向我们作了专题报告 经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广州市、汕头市基本具备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为此,请 中国残联将我省广州、汕头列入第一批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以上请示,请批复。

附:1.广州市、汕头市关于要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报告;

  2.广州市、汕头市的基本情况。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残疾人 示范城市 请示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1999年9月24日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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