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召开会务会议研究制定康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等工作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9-04-10 字体: [大] [中] [小]

2009年2月3日上午,中国残联执行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务会议。理事长王新宪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理事会成员,机关副局级以上干部出席会议。

会议重点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建设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康复及预防、无障碍建设和残疾人分类、分级等工作,研究室主任陈新民,维权部主任薄绍晔、副主任马玉娥,康复部主任尤红、副主任曹跃进分别就制订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条例和“中国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教就部副主任钱鹏江、唐淑芬汇报了农村残疾人就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等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

新宪同志在讲话中要求,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7号文件精神,要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法规建设,加快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的制订和出台,这是本届党组、理事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努力推进完成。研究室、维权部、康复部、教就部要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会议传达了全国禁止公费旅游会议精神,新宪同志要求残联系统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关于禁止公费旅游的各项规定。

20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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