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陪调组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6-01-05 字体: [大] [中] [小]

                                  粤残调办〔2005〕24 号

各相关地级以上市及抽中市、县(市、区)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根据全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关于“各调查小区要由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陪调员,组成陪调组,协同调查员和医生入户,做好宣传、摸底、现场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的要求,各抽中调查小区应成立残疾人抽样调查陪调组。现就陪调组组建及培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陪调组的组建与培训时间

(一) 每个调查小区成立一个陪调组,于2006年2月15

日前完成组建,3月15日前完成培训。

(二)陪调组的培训由调查队队长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把一个乡镇(街道)的两个陪调组集中一起进行培训,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有效方法,重点在保证培训质量。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什么是抽样调查,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基本流程,陪调组人员的主要职责、注意事项。

(四)可以用本通知和全省动员会议上下发的宣传折页为培训教材。

二、 成立陪调组的目的

协助调查员做好宣传动员、现场登记、筛查和医生对疑似

残疾人检查评定工作。

三、陪调组人员组成和职责

陪调组由组长1人,组员7人组成。陪调组组长由被抽中

调查小区所在村(居)委会主任担任。陪调员要选有一定文化程度、责任心强、熟悉本调查小区调查户情况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或积极分子担任。

陪调组在调查队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 陪调组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与调查队协调配合,完成本调查小区的宣传

布置和医务设站工作。

2、负责选调和管理本调查小区陪调员,按照调查队长

的要求安排陪调员工作,配合调查队完成本调查小区的摸底、调查等各项工作。

3、在医生开始设站检查诊断时,协助医务副队长做好疑似残疾人和0-6岁儿童的分诊工作;对不能到站检查的疑似残疾人和0-6岁儿童,负责安排陪调员配合医生完成入户检查工作。

4、负责本调查小区《社区调查表》的填报。

(二) 陪调员的主要职责:

1、按照陪调组长安排,做好本调查小区的宣传布置工作,如张贴标语口号、宣传画、办板报宣传栏、逐门逐户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

2、协助调查员做好本调查小区摸底和编制《调查底册》工作。

3、负责预约入户登记。要尽可能保证被调查户如约按时在家中等候。对未能如约进行登记的,要再次预约登记,以提高见面率。

4、引领调查员进行入户登记,协助调查员做好动员解释工作。

5、按照调查员的要求提供被调查户的有关情况,尤其是疑似残疾人的情况,以防止遗漏。

6、对没有如约到站检查的疑似残疾人和0-6岁儿童,陪调员有责任再次预约;对不能到站检查的疑似残疾人和0-6岁儿童,陪调员要引领医生入户进行检查。

7、在被调查户不予配合,拒绝调查甚至发生矛盾冲突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 调组组工作任务安排

各陪调组的工作任务,由调查队队长统筹安排,陪调组长具体落实。

五、 陪调员工作质量评价

陪调员工作质量由调查队队长和陪调组长给予及时评定,并与责任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陪调员工作积极性。

六、陪调员工作注意事项

(一) 积极做好向调查员介绍被调查户情况的工作。

(二) 严格遵守为被调查户保密的工作纪律,不得向他人提供或散布调查户申报的资料。

(三) 陪调员不得误导调查员的调查、登记和筛查工作。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残疾人 抽样调查 陪调组 通知       

抄送:全国残调办,李容根副省长、周炳南副秘书长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   200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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