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积极配合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5-12-20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公安系统确实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我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高度重视这两项抽样调查工作,主管领导要担任同级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户政(人口管理)部门和派出所要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开展入户调查和提供户籍管理资料工作,并从户籍管理的角度为抽样调查提供帮助。

通知强调,公安机关在抽样调查样本抽取阶段和入户调查过程中,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中,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响应党委和政府的号召,积极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圆满完成我省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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