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残疾人公益赛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6-04-07 字体: [大] [中] [小]

残疾人公益赛

参赛对象

大赛设自强类和助残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自强类是指残疾人自强自立,作为团队或企业(机构)主要创始人或参与人,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 助残类是指各类团队或企业(机构)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的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创业创新项目。

报名条件

1、团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其中:自强类团队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助残类团队须从事促进残疾人就业(可解决至少3名残疾人就业)或者从事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创业创新项目 (可服务至少10名残疾人)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已年满18周岁。

(4)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5)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组报名条件。

(1)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其中:自强类企业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助残类企业须从事促进残疾人就业(已解决至少3名残疾人就业)或者从事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创业创新项目 (已服务至少10名残疾人)。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赛事流程

报名(2016年4月1日-4月30日)。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登陆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hrss.gov.cn/zcb)报名。

审核(2016年5月15日前)。报名结束后,省执委会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对参赛项目进行进行审核确认并在大赛官网、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审核结果。

初赛(2016年6月至7月)。符合条件的项目集中参加全省初赛。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初赛项目材料进行分析评定,每个类别的每组分别决出20个优秀项目参加全省决赛。

全省决赛(2016年8月至9月)。全省决赛采取现场路演方式开展。参赛者进行现场展示、路演、答辩等环节比赛,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决赛项目进行评比,决出名次及奖项。

奖项设置

常规奖。大赛设自强类和助残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分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颁发证书和奖杯。按以下标准给予资金扶持:团队组金奖3万元,银奖2万元, 铜奖1万元;企业组金奖6万元,银奖4万元,铜奖2万元。

单项奖。设立“自强创业之星”、“助残创业之星”、“助残创梦之星”各5名,有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金若干。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商务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残疾人联合会

支持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合作单位:广东狮子会、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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