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举办首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 全民动员推进残疾预防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7-08-25 字体: [大] [中] [小]

  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残疾预防日”。今天(25日)上午,由省残联主办,中山市残联、中山市卫计局、中山市民政局联合承办的我省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现场活动在中山市博览中心广场隆重举行。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永安出席活动并致开幕词,中山市委常委梁丽娴致欢迎词。活动还邀请了中山市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残疾预防和康复专家、康复技术专业人员参与,来自中山各镇区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社区康复协调员、专职委员、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等近千人参加活动。

  据了解,今年“残疾预防日”活动主题为“推进残疾预防,建设健康中国”。活动现场举行了义诊、咨询等服务活动,包括残疾筛查康复义诊,听力、视力康复检查,辅具设备展示、检测及咨询等,并派发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单行本、残疾预防核心知识读本、社区康复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除省级会场外,各地残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紧紧把握“残疾预防日”契机,广泛开展系列教育普及活动,在全省掀起残疾预防知识宣传高潮,着力提升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记者获悉,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残疾发生率依然较高,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导致的残疾风险依然存在,残疾预防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减少伤害致残(包含台风等灾害防控)、改善康复服务是做好残疾预防工作的主要行动路径。其中,残疾和高危孕产妇产前筛查以及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工作是重点干预项目,对有效实施残疾预防干预意义重大。

  目前,我省持证残疾人近140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重心下沉、全民动员、依法推进、科学施策等要求,力争到2018年,我省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抓试验区先行先试,探索残疾预防经验和模式

  为探索和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模式,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全国妇联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开展残疾预防综合试验试点工作。经申报,我省河源市源城区、梅州市梅县区、清远市英德市顺利成为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创建试点单位。

  在中央、省财政的大力支持和省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三大试验区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干预项目工作实施办法等,并对定点筛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进行了明确,全面铺开创建工作。

  精准康复推动残疾预防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事业、医疗卫生健康工作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据介绍,在积极抓好三个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的创建试点工作,探索推广残疾预防有效工作模式和有益经验的同时,我省大力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重点实施残疾监测分析,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推广重点康复工程,为推动残疾预防提供强大支撑。

  为扩大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普遍满足我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2016年省残联和省卫计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为优先保障儿童康复,2016年10月省残联、省教育厅等八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建立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长效机制。此外,省残联和省卫计委联合制定了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定点评估机构准入标准(试行),明确了定点机构认定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并分类明确相关机构准入标准,有力推动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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