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方式更全面更长远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执法检查组赴韶关、清远市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法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9-04-22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7日-19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逸葵等组成的执法检查组赴韶关、清远两市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两市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及无障碍设施等,分别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两市有关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

  图为执法检查组检查清远市《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两市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取得的成效,指出两市高度重视,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同时指出了在残疾人康复中心师资配备、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图为执法检查组检查韶关市《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

·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形成工作合力,让残疾人有更多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通过法治方式更全面、更长远地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对照法律法规有关残疾预防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难点,出台配套制度与措施,下大力气推动解决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滞后、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不够高、残疾人就业难等突出问题。

  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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