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清远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9-04-22 字体: [大] [中] [小]

图为检查组实地考察清远市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广东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清远市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4月19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逸葵率执法检查组对清远市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进行检查。

  图为检查组实地考察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

  图为检查组实地考察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本次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组先后对清远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清远市聋儿语言训练中心、清远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清远市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和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业务开展情况,清远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情况等进行检查。

  图为汇报会现场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清远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办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我们的存在问题:一是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三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提到“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担负起责任,将各项法规落实好。二是要严格对照《办法》,逐项抓好落实。要对残疾人预防和康复体系建设、残疾人教育保障、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残疾人文化生活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6个方面的内容一一进行检查落实。三是要加大力度、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加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无障碍设施建设。针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建议政府及财政可向省级反映,争取支持。

  清远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表示将按照省人大检查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抓好《办法》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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