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茂名市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9-04-22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茂名市检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曾超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张永安、省人大代表及省人大社会委、省教育厅、省残联有关人员组成。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高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看望在上课的残疾小学生。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茂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看望在训的残疾小朋友。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茂名市召开汇报会,听取茂名市贯彻落实《办法》情况汇报

图为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茂名市召开汇报会,听取茂名市贯彻落实《办法》情况汇报。

  4月18日下午,检查组前往高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茂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实地检查了解茂名市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工作开展情况。4月19日上午,检查组在茂名市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茂名市副市长吴世文就茂名市实施《办法》情况的向检查组作了汇报;茂名市残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的领导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就履职的情况作了补充汇报;检查组就具体业务开展的问题向各职能部门进行了询问;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茂名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及茂名市对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肯定了茂名市残疾人工作在粤西地区的龙头地位,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茂名市要全面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办法》的宣传工作;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摸清残疾人的底数,为残疾人提供精准的服务;四是要求茂名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检查组最后强调,茂名市要在残疾人工作这一块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永明、茂名市政府副市长吴世文陪同参加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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