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残联:落实七号文 着重解决“四大问题”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06-27 字体: [大] [中] [小]

梅州市残联理事长认为要贯彻落实好中央七号文关键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关于发挥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作用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7号文件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涵盖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抓好贯彻落实,需要党委政府的重视、需要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一是创新政府残工委工作,进一步明确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指标,把是否完成残疾人工作任务作为作风评议重要内容;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汇报制度,加强统筹规划、督办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要指定联络员,与政府残工委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有关残疾人工作方面情况;四是残联要主动与成员单位加强协调,每年联合开展一至两次活动,并在新闻媒体宣传他们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内容,共建残疾人工作文明单位;五是各成员单位在年底要向政府残工委报告开展残疾人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或评比表彰活动,使政府残工委的工作有声有色。

二、关于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建设问题

作为“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残联组织,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残疾人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是彰显残联服务职能、满足残疾人需求的重要载体,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抓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抓住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把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公益性、公共性服务项目和政府办实事工程,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局面;二是充分利用国家发展社会事业的优惠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激励政策;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快速健康发展,保护好民办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四是把事业当产业来办、当项目来抓、当实体来运行,遵循市场规律,讲求投入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的研究,加强对不同类型服务机构的分类指导,逐步形成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体系;六是重视残疾人服务载体的品牌建设,借鉴商业运作模式,探索统一标识、连锁经营的成功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规模效益,努力打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亮点。

三、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分类指导帮助问题

目前,经济欠发达山区市的残疾人事业大大落后于珠三角地区,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为此,一是根据经济欠发达山区市的情况,通过开展调研,有的放矢地指导残联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因循守旧、故步自封的思想,增强勇于创新、昂扬向上的意识;克服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增强居安思危、奋发图强的意识;克服惧怕困难、精神状态不佳的思想,增强锐意进取、勇往直前的意识;二是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扶持力度,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力极其有限,对残疾人事业投入不足,迫切需要省级财政在发展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解决因基础设施建设负债等方面问题,让他们从负债困境中解放出来;三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切实帮助解决一至两件重点和难点问题,以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关于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问题

当前,国家正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为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一是争取省政府统一制定政策,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保范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以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二是争取从财政切块出一部分救济专项资金,由残联掌握,用于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家庭的在特殊情况下应急救助。三是对欠发达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保障残疾人特别扶助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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