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迅速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落后地区扶持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07-24 字体: [大] [中] [小]

对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七号文件的建议

建议迅速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全省贯彻落实中央七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希望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和超前性,有更多惠及残疾人的政策和措施,体现广东经济大省之风范,能让残疾人分享更多社会发展成果。

建议充分发挥残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各职能部门制定民生政策时,要优先把残疾人考虑进去;近期突破点是,迅速制定和颁发全省统一的“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办法,以破解我省残疾人就业工作发展相对滞后的难题。

对促进新时期广东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我省残疾人事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省里要加强分类指导,建议在制定各项政策时要在资金、人才和技术上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尤其要加大残疾人扶贫工作。例如,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上,要增加扶持力度和数量,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人人有房住”;对城市贫困残疾人的住房,也可考虑每月发放一定数量的住房补贴或以政府的名义统一租房的形式,提供给有需要的残疾人居住。另外,建议通过发放小额贷款等多种形式,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让更多的残疾人融入全民创业的热潮中。

对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中给残疾人以特惠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残联开展了“南粤助残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沼气建设工程”和“扶残助学工程”等项目,使残疾人得到很大的实惠。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广大残疾人仍然有许多新的需求和想法,希望政府给予解决。因此,我们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加大对残疾人的特别扶持力度:

(一)建议把从事个体就业的残疾人纳入社保体系,按照政府补贴一点、个人出一点的方式解决残疾人个体户的社保问题。同时,将所有无业残疾人全部免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中;免费给更多的贫困残疾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发放轮椅和拐杖、安装义肢、配置助听器,实施矫正手术等,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将精神病纳入医保大病统筹范围,对重大疾病患者给予补贴。

(二)在国家已实行所有在校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后,政府在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建议优先对残疾儿童和学生给予免收学杂费政策,使残疾人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都能享受免费教育。特别是对残疾人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培训,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综合技能,更有利于就业。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