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人性光辉背后的法律保障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08-09-23 字体: [大] [中] [小]

本届残奥会,无论是漫长的筹办、精彩的开幕,还是激烈赛事的进行,几乎整个过程,都有许许多多闪耀着人性光辉的细节。比如,从机场到地铁,从公交车到出租车,从场馆到酒店,从故宫到长城,北京加大了城市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建设。

残奥赛场上一个个非常感人的温情细节展示着人性的光辉,让我们看到了残疾人健全而又顽强拼搏的精神。无论是赢者还是输者,他们的每一个动作,哪怕是用残缺的双手去拿毛巾擦汗的细节都会铭刻在我们永久的记忆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人格的力量、精神的力量以及人性的光辉让我们泪流满面,让我们全社会的每一名成员都深深受益。

为何北京第13届残奥会能够承载着这样多的闪耀着人性光辉的细节而令人为之动容,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道主义和北京残奥会各项服务的无微不至,更离不开中国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强制性的法律保障。由于残疾人身体的局限,法律特别给予了他们的无障碍权、康复权,而他们获得的福利权也与健全人不同。

中国目前由国家和各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已有五十余部。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享有政治、人身、财产、婚姻家庭、受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明确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特别是法律针对残疾人康复权的规定,强调了健康医疗主流化和残疾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康复方面的具体权益,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具、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等。残疾人的心理康复比身体康复更为重要。因为,残疾人运动员在追求梦想与成功中,通过勇于进取、自强不息,不仅展示了自身的力与美,而且展示了残疾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康复方面的具体权益。

正因如此,残奥会对残疾人自身的意义并不在于拿不拿金牌,而在于为拿金牌奋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就是通过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实现的,表现出他们在国家法律框架的保护下,在全社会的爱心呵护下,安全、自由、平等地生活着。

北京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因此也是一次向世界展示中国残疾人法律保障事业发展的一个绝佳舞台。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人性光辉背后的法律保障机制,连同残疾人运动员的非凡的意志、顽强的毅力与不屈的品质,并通过一幕幕具体感人的细节,构成了北京残奥会的非常精神和非常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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