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建设,提高省级助残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根据《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在残疾人工作领域专业程度高、服务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社会组织,作为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2021-2023年度入驻社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在省公安厅登记备案的,以各级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服务对象主要为残疾人及其亲友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或者境外社会组织)。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资信良好。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在助残服务领域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具有3年以上(含3年)助残服务经验。
(四)在省内设有固定办事机构,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本地技术支撑团队,能有效承担服务残疾人的技术支撑工作。过去3年在省内完成一定数目的示范性助残服务项目;
(五)热心助残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二、基本要求
入选单位将在省残联的统一指导下,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教育引导各类别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严格遵守国家及我省关于残疾人事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
(三)根据《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服务承诺,配合和支持开展各种助残服务活动及技术支持。
(四)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省残联报告开展服务的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五)入选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的助残组织有效期为3年。进驻基地后经培育发展良好的,3年后可续聘。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后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受申报材料(公告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
(三)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遴选结果(评审结束并报批后);
(五)正式发文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广东省助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报书》(详见附件),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部,或扫描后发PDF文件至邮箱。
(二)各助残社会组织从即日(4月26日)起可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5月20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谢向东13711262262,020-83379178。电子邮箱:gdsclzlb 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鹭江西街6号
扫一扫,关注广东残联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