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5-23 字体: [大] [中] [小]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文件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粤残联〔2010〕219号

关于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委)、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以下简称中央7号文件)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以下简称省委9号文件)关于加强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协会组织建设的规定,根据中组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2002〕38号,以下简称中组部38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加强我省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我省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现状及总体要求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各级残疾人组织在协助政府、动员社会、保障残疾人民生、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残疾人需求变化,我省残疾人组织建设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残联机关中,只有部分市、县(市、区)残联执行理事会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17个县(市、区)残联机关录用了残疾人;全省县级残联机关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大部分乡镇(街道)残联还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还有30%的社区、50%的行政村未建立残疾人协会,60%以上的残疾人协会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为残疾人服务的专职、专业人员过少,严重制约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省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组织健全、结构规范、服务完善的要求,以市、县(市、区)两级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规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选聘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为重点,以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内容,以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全面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

  二、切实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

(一)加快残疾人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市级残联建立党组。

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工作队伍,是增强残联代表性,密切联系残疾人的组织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加大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的工作力度,按照中组部38号文件要求,2012年底前,要完成地级以上市残联理事会选配残疾人干部的工作,有三名以上职数的市残联,要配备一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只有两名职数的市残联,按特殊岗位要求,可考虑增加一名领导职数用于配备残疾人干部,并完成建立党组的工作;2013年换届前,50%以上县(市、区)残联完成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任务,全省各县(市、区)残联机关工作人员中都要有残疾人干部。

(二)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根据中组部38号文件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广州、深圳市残联机关干部中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5%,其他各市及县(市、区)级残联机关干部中残疾人比例不低于10%,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设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各地要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干部的物色、选拔范围,通过公开选拔程序,从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专门协会和其他行业中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对经过实践锻炼、综合素质好的残疾人干部,可以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可按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选调到残联内设机构重要岗位进行培养,留出职位,以备任用。各级残联要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强对残疾人后备干部的培养,动态管理。

(三)提高残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

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残联领导班子,改善和优化残联班子结构。市残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一名40岁以下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一名35岁以下的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新配的市残联理事长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配的县(市、区)残联理事长一般不超过45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四)加强残联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

各级党委组织部在配备、调整残联领导班子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然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各级残联组织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及提出使用意见的责任,要积极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做好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和调整工作。

  三、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一)加强县级残联及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组织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当地残疾人的需求和基层残联职责,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和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要不断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托养、文化体育和法律维权等服务的能力。要按照省委9号文件有关建设“五个一”工程的要求,五年内分别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和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

(二)完善街道、乡镇残联组织建设。

按照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的要求,完善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可配备理事长,并选聘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街道残联依托残疾人服务场所、志愿者联络站或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工作,乡镇残联可设立残疾人服务场所、志愿者联络站,与残联合署办公,协同工作。

(三)抓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2010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90%的乡镇(街道)、80%的村(社区)要达到《标准》规范化建设要求。

四、加强城乡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建设

(一)建立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

全省城乡社区(村)根据残疾人数量及需求建立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城乡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在社区居(村)委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按照就近就地、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残联牵头,组织开展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为每一个城乡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备一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专职委员要详细掌握本辖区残疾人基本情况,按照残疾人的需求,通过直接或转介形式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文体生活、辅助器具适配、志愿者助残等工作,建立服务跟踪、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确保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培训和管理。

县(市、区)残联要对受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政治思想、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与工作水平。各县(市、区)残联要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实名管理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制订年度目标考核制度,指导乡镇、街道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激励续聘或提拔;对工作消极、能力较差、多数残疾人不满意、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不再续聘,并按选聘程序,更换新的人选。

    五、保障措施

(一)纳入组织建设规划大局。

各地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9号文件精神,加强各级残联的建设,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解决机构设置、人员待遇问题。特别是在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特殊性,将残疾人组织建设和残疾人队伍建设纳入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发展。

(二)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残联干部队伍的管理,把残联干部培训纳入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实施,在挂职锻炼、基层任职、培养深造、学习考察、中青年干部培训和组织“十百千万”工程中创造条件,加大对残联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快残联干部队伍的成长。各级残联要按照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和“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残联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三)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安排残疾人。

各地要根据本地社区建设情况和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的现状,开发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专干)和城乡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通过公开选聘形式,选聘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热心肯干的残疾人,并优先招用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四)落实经费保障和人员待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09〕13号),逐步加大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按规定落实必要的工作待遇和工作补贴。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选聘工作纳入再就业等工程。专职委员按规定纳入城乡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范畴。

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残疾人  组织建设  意见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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