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盲人声乐、器乐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7-09-30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残联、盲人协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今每一个中国人的共同追求。为了展示广大盲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锐意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盲人积极参与文化生活的热情,发掘培养盲人中的优秀音乐人才,给广大盲人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从而进一步促进盲人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实现盲人共享梦想成真的机会,广东省残联、广东省盲人协会将于2014年7月23-25日联合举办“第四届广东省盲人声乐、器乐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7月23日下午2:30-5:00

  .报到地点:广州市天虹宾馆迎宾楼一楼(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63号)

  比赛时间:2014年7月24日比赛地点:广州市天虹宾馆会议中心三楼礼堂离会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

  二、组织实施

  (一)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以各市(区)残联、盲人协会为选送单位,各市(区)残联组联部、宣文部协助盲协组织本地区初赛,初赛优胜者报送参加决赛。

  决赛:为现场比赛。每个单位按照报名情况参加决赛,按声乐类和器乐类每个单位共限报3个节目。报名表(详见附件)和mp3格式的音乐伴奏请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电子邮件发至70957572@qq.com.

  (二)参加人员:参加决赛的人员每市(区)共6人,其中工作人员(包括领队、司机及其他非演出人员)不得超过演员总数的1/3.

  (三)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反映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展现盲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志品质。

  (四)评分标准:

  1.参赛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3.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器乐演奏技巧纯熟。

  4.参赛选手着装大方,仪态稳重,能反映盲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1.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综合评选方式进行;评委由广东省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委员、艺术家、专家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对各参赛节目进行评比打分。

  2.本届比赛设节目表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获奖节目和单位将获得相应证书及奖金,优秀奖只颁发证书。

  三、其他事项:

  1.需要走台的节目请在2014年7月23日晚上到天虹宾馆会议中心三楼礼堂集中走台,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2.请各市(区)残联、盲人协会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准时参赛。

  3.各参赛单位在筹备、创编、选拔本市参赛节目所发生的费用和参加全省比赛的往返交通费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超出6人的代表队,超出人员的食宿费自理;提前到达或延后撤离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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