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1-08-25 字体: [大] [中] [小]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残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旅游局、文物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现将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残联〔2011〕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刻领会精神,认真搞好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残联等部门将联合举办广东首届残疾人文化节,这是建设“幸福广东”文化惠民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广东落实中国残联扎实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文化进社区”活动,先行先试,创建残疾人文化活动品牌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残疾人“文化周”活动是有机的统一,各地要把两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好安排。

二、注重活动成效,抓好工作落实。文化周活动的内容很多,各地要根据残疾人特点和当地实际,开展有特色、出效果,受残疾人欢迎,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的活动项目,让残疾人真正在参与活动中受益。

三、加强组织协调,实现全面覆盖。在抓好典型示范的同时,要立足于最基层,尽量扩大活动覆盖面。充分利用社区文化站、工疗站、乡镇、村文化活动场所,保证每个社区,每个村社都有活动。

四、挖掘利用资源,争取社会支持。尽量争取当地宣传文化部门、精神文明办、团委和媒体的支持,争取和发动各界爱心人士、助残志愿者参与活动。

五、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积极与媒体开展互动,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各地于5月31前形成文化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残联宣文部。注意整理好各种活动的音像和图片资料,活动总结于8月5日前报省残联宣文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转发 宣文 文化 活动 通知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9日印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