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申报工作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7-09-29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1200个自强健身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的工作目标。

  示范点创建工作得到各地残联的重视和积极支持,在各地扎实创建的基础上,2013年中国残联根据《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暂行办法》{残联厅发〔2012〕21号}(以下简称命名资助办法)命名资助了90个示范点。为进一步推动示范点建设工作,逐步提高残疾人健身服务水平,推动广大残疾人共享公共体育服务,现将做好2014年度示范点申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由各省(区、市)残联为单位组织申报。鉴于2014年示范点命名资助数量有限,本着择优的原则,每省(区、市)限报15个。对于2013年已提前完成示范点建设任务的地区,可自愿申报。

  二、由各省(区、市)残联按照《命名资助办法》要求,对申报的示范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申报点符合《命名资助办法》要求的标准和条件。

  三、中国残联综合考虑各地“十二五”任务数、创建申报数量和已经命名资助的示范点数量,确定各地2014年命名资助示范点数量;对拟命名资助的示范点向各省市反馈并征求意见。

  四、申报材料各省(区、市)残联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①2014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汇总表(见附表1),2014年度自强健身示范点命名资助申报备案表(见附表2);②每个申报点的场地和活动情况照片(包括反映场地、器材等基本情况及开展健身活动的照片,像素不低于1MB;照片电子版文件编号规则:由年度、省市名称、申报点编号、顺序号,如2014北京0101);③申报材料报送采用电子邮件及邮寄方式,并注明报送人及联系方式。

  五、请各省(区、市)残联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2014年度示范点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体育部佟慧

  电话:(010)66580346

  传真:(010)66580286

  邮箱:tiyubucdpf@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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